電腦維修合約糾紛 - 消費者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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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有次要拿舊主機的資料先把現在這台主機拆掉,後來接回這台電腦之後卻開不了機,故
從網路搜尋到府維修的服務,找到以下這家幫人維修的服務站,跟工程師約12點半到家中
,一來先請我付700元檢查費並在同意書上簽名,後來他跟我說風扇和主機板都有問題要
帶回去維修,費用是4500不含檢查費,我先付了1000元訂金,他剛離開,我媽媽覺得費用
太高,想直接換新的一台,我就立刻打給他說不修了,他人那時應該才剛出我家電梯,但
他說合約上有寫我不修是違約,要扣留我們的電腦,他說這是合理的價格,但後來詢問購
買人才知道當初只花5000內買的...更加不想修了,我們跟他說願意給他訂金1000跟檢查費
700,但他還是不願意,電腦現在還在他那邊,但我確定打給他說不修的時候他才剛離開
,是還沒維修的狀態,請問這樣我一定要付清5200才能拿回電腦嗎?對這完全沒有概念...
...麻煩大家了

附上他一直強調合約書上的一條注意事項

「客戶違約則定金及送修品全數沒收,客戶仍須負清償尾款之責,自通知15天或報修30天
客戶仍未支付維修費用,工程師則有權向客戶申請支付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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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6-12-23
不知道這條約合不合法
Ula avatarUla2016-12-28
在 真●私法自治 的國家合法 在台灣這種政府有保護笨蛋
Linda avatarLinda2016-12-30
義務的國家 民252很強大 XD
Tom avatarTom2017-01-03
主張消保法11-1條沒有合理審閱期間向消保官申訴看看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7-01-07
那條注意事項字體有沒有放大,顏色有沒有凸顯?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7-01-11
可以公布哪一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