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美糾紛 我如何保護我自己 - 消費者保護
By Dora
at 2013-01-12T20:25
at 2013-01-12T20:25
Table of Contents
事實經過:
以下是我在醫美版所po內容 (文長 勞煩各位費神觀看 感恩)
昨日去高雄一間醫美做淨膚
之前跟他們店長鬧的很不愉快
本來要退療程(原美容師離職,其他人我都覺得沒有原本的好)
但有跟一位人員協商過當下都達成協議做完一半療程
但店長出國回來後
說她們有開過會
不能這樣處理
所以請我做完當日的杏仁酸就不能再去了
當下很不高興都他們在說
身為消費者的我卻只能默默接受他們開完會的結果
所以也反問店長那上次那個人不能做主幹麻跟我談
最後結論是將剩餘的兩堂做完還是維持之前協商的結果
昨日去做倒數第二堂
上麻藥時就覺得跟之前不同
感覺上很多所以皮膚有點刺痛 但忍的住
不想被當成愛挑難的客人沒反應
可是後來是覺得連眼睛都很薰
當下有馬上跟美容師反應我覺得眼睛不舒服
那美容師究先擦拭一遍
但眼睛還是不舒服
所以她再用生理食鹽水沖洗過兩眼
只有稍微好一點點
但還是有點輕微霧霧的
就先暫時這樣
我趕緊閉眼休息(此時都還沒用手揉過眼睛)
但等麻藥時間過起來做雷射時
雙眼頗霧
已經是白茫茫一片
直到做完雷射都沒改善
最後離開時是霧茫茫的一片(約近視4-500度的感覺)
但沒再跟他們反應
因為我上次做完杏仁酸時
也是同樣一位美容師
在幫我敷上保濕的液體時
其實也是有液體留進眼睛
有點水霧感的離開
但後來半小時就好了
所以這次我離開時想說會不會跟上次一樣
再等等就好
但後來卻超慘
後來白茫茫的狀況一值到晚上都沒改善
左眼甚至痛了起來
我緊急去買人工淚液沖洗
還是一點都沒改善
雙眼紅腫 不由自主的流淚 左眼甚至很難睜開
最後我只好去掛眼科急診
結果是雙眼角膜有許多細小傷口
才會影響到視力
左眼更為嚴重有兩處大破皮
所以我才會痛到一直流淚(左眼完全看不到,量視力連最大的那個符號都看不太到)
高醫的醫生說這屬於化學性灼傷的一種
我有開醫師診斷書
上面就是寫 雙眼化學性灼傷
經過跟醫生的討論
想說到底是什麼原因 是卸妝油流進眼睛 還是麻藥或雷射
高醫的醫師說 就是從我覺得霧的時候開始的
若只是薰到應該不至於會如此
除非是有進眼睛
後續我會再跟他們醫美診所連絡
看他們怎麼處理
我再繼續po
接下去他們的處理
後來星期三在他們醫美人員的陪同下
帶我去鹽埕區的某位眼科醫師看診醫生(裡面某位醫美醫生的爸爸開的)
該位醫生
看完後說我角膜完全康復了
看起來一點問題都沒有
給他看我在高醫急診完左眼角膜受損的照片
他說那根本不能證明我角膜有受傷
只能說我角膜上有東西 也有可能是眼屎
我也拿出在高醫的診斷說明
上面寫的是化學性灼傷
高醫醫生口頭上也有說我是角膜破皮
該名鹽埕區醫生說
如果是角膜破皮其實就是指角膜潰瘍
根本不可能3天就好
至少要一個禮拜
而且診斷書也不該這樣開
角膜破皮就該寫角膜破皮還要寫出範圍大小
診斷書不能這樣寫
當下我就回那醫生 這樣他是不是在質疑高醫的醫生!!
結果那醫生就生氣了
還罵我一頓
叫我要有風度一點
後來我就這樣走了
什麼藥都沒給我
當時很氣 因為我眼睛根本視力就還沒恢復
隔天我去了我眼睛雷射的診所
他們還是有人員陪同
醫生看完 也滴了顯影劑
果然都還沒好
兩眼角膜都還有傷口
所以還是給了我消炎藥水和人工淚液
當時醫生說
我們雷射過後的人
角膜本來就比較薄
冬天也會比較乾
(但他們的人員回報給店長,說我本來就角膜常有這問題,
常受傷,但是我雷射完後根本從來就沒有發生過這種事)
他們也有拿麻藥的說明書給醫生看
(上面寫不可離眼睛太近,可能會造成眼睛暫時無反射性反應,以致潛在性角膜破損)
問麻藥有可能會讓眼睛發生這樣的問題嗎
醫生說這種東西難免多多少少都有機會
昨天
店長陪我去覆診
醫生說左眼表皮好了 右眼還有一點破洞
我說因為左眼還有一點霧的感覺
黑看起來不夠黑
他說那左眼可能是表皮好了
但裡面還需要復原
所以除了醫藥費之外
我還追討了這幾次看診的交通費(我每次都要從郊區到市區 舟車勞頓的)
還有最後一次的雷射費用
還有我隔天本要幫我朋友去學校代課的代課費
剛剛
店長來電說因為三次看診的醫生都說不是麻藥的問題
所以他們只願意支付醫藥費和交通費
但最後一次雷射的費用和代課費他們不願意付
(高醫的醫生說 如果有進眼睛就有可能,
信和美的第一位醫生說多多少少都可能有這樣的機會,
信和美的第二位醫生說這還要看麻藥的濃度,
三位醫生都說的很保守,但也沒排除有這樣的可能性)
還說如果我繼續在ptt有不實發言
他們會採取法律行動
也給我律師電話
我在這只能說
我句句屬實
當天就是從塗完麻藥後眼睛開始霧的
離開診所我就只有跟朋友去附近逛街
但卻越來越嚴重
基本上代課費他們不願意付 我ok 因為我本來昨晚還忘了這件事
但最後一次雷射的費用不退給我
這....難道還要我在冒一次風險去做完最後一堂
如果是你...你要嗎?
我都還沒追討精神上的損失,
推文中所說的撫慰金
另外還有被那鹽埕區醫生臭罵一頓,明明還沒好,被他講得我眼睛一點事都沒有,
診斷書不能這樣寫,照片不能代表什麼,如果是角膜破皮根本不可能3天就好
以上都讓我覺得人格受損
基本上我要的是道歉
之前他們的人員態度都不錯
所以很多人問我是哪間
我都沒說
但剛剛那通電話
我感覺不到善意
以上是事情發生的經過
以及對方人員事後的處理
句句屬實
可受公評
問題:
現在我已收到對方的存證信函
有律師建議我也寄出存證信函
可提出業務過失傷害以及民事賠償
但不太知道怎麼寫
有哪些關鍵字一定要打嗎??
需不需要找消保會
會對我比較有利嗎
那這兩件事情(存證信函和消保會)
有沒有處理先後順序的差別
另外對於文中該醫美診所推薦之鹽埕區的醫師
可否行使什麼權力??
因其週三說我眼睛完全復原
但我週四去信和美
兩眼明明都還有點狀角膜破損
加上糟其責罵 有人格受損之感 好像我都在亂說
這....
有我可提出告訴之處嗎??
想順便寫進存證信函中
謝謝各位耐心看完我的文章
謝謝.......
--
以下是我在醫美版所po內容 (文長 勞煩各位費神觀看 感恩)
昨日去高雄一間醫美做淨膚
之前跟他們店長鬧的很不愉快
本來要退療程(原美容師離職,其他人我都覺得沒有原本的好)
但有跟一位人員協商過當下都達成協議做完一半療程
但店長出國回來後
說她們有開過會
不能這樣處理
所以請我做完當日的杏仁酸就不能再去了
當下很不高興都他們在說
身為消費者的我卻只能默默接受他們開完會的結果
所以也反問店長那上次那個人不能做主幹麻跟我談
最後結論是將剩餘的兩堂做完還是維持之前協商的結果
昨日去做倒數第二堂
上麻藥時就覺得跟之前不同
感覺上很多所以皮膚有點刺痛 但忍的住
不想被當成愛挑難的客人沒反應
可是後來是覺得連眼睛都很薰
當下有馬上跟美容師反應我覺得眼睛不舒服
那美容師究先擦拭一遍
但眼睛還是不舒服
所以她再用生理食鹽水沖洗過兩眼
只有稍微好一點點
但還是有點輕微霧霧的
就先暫時這樣
我趕緊閉眼休息(此時都還沒用手揉過眼睛)
但等麻藥時間過起來做雷射時
雙眼頗霧
已經是白茫茫一片
直到做完雷射都沒改善
最後離開時是霧茫茫的一片(約近視4-500度的感覺)
但沒再跟他們反應
因為我上次做完杏仁酸時
也是同樣一位美容師
在幫我敷上保濕的液體時
其實也是有液體留進眼睛
有點水霧感的離開
但後來半小時就好了
所以這次我離開時想說會不會跟上次一樣
再等等就好
但後來卻超慘
後來白茫茫的狀況一值到晚上都沒改善
左眼甚至痛了起來
我緊急去買人工淚液沖洗
還是一點都沒改善
雙眼紅腫 不由自主的流淚 左眼甚至很難睜開
最後我只好去掛眼科急診
結果是雙眼角膜有許多細小傷口
才會影響到視力
左眼更為嚴重有兩處大破皮
所以我才會痛到一直流淚(左眼完全看不到,量視力連最大的那個符號都看不太到)
高醫的醫生說這屬於化學性灼傷的一種
我有開醫師診斷書
上面就是寫 雙眼化學性灼傷
經過跟醫生的討論
想說到底是什麼原因 是卸妝油流進眼睛 還是麻藥或雷射
高醫的醫師說 就是從我覺得霧的時候開始的
若只是薰到應該不至於會如此
除非是有進眼睛
後續我會再跟他們醫美診所連絡
看他們怎麼處理
我再繼續po
接下去他們的處理
後來星期三在他們醫美人員的陪同下
帶我去鹽埕區的某位眼科醫師看診醫生(裡面某位醫美醫生的爸爸開的)
該位醫生
看完後說我角膜完全康復了
看起來一點問題都沒有
給他看我在高醫急診完左眼角膜受損的照片
他說那根本不能證明我角膜有受傷
只能說我角膜上有東西 也有可能是眼屎
我也拿出在高醫的診斷說明
上面寫的是化學性灼傷
高醫醫生口頭上也有說我是角膜破皮
該名鹽埕區醫生說
如果是角膜破皮其實就是指角膜潰瘍
根本不可能3天就好
至少要一個禮拜
而且診斷書也不該這樣開
角膜破皮就該寫角膜破皮還要寫出範圍大小
診斷書不能這樣寫
當下我就回那醫生 這樣他是不是在質疑高醫的醫生!!
結果那醫生就生氣了
還罵我一頓
叫我要有風度一點
後來我就這樣走了
什麼藥都沒給我
當時很氣 因為我眼睛根本視力就還沒恢復
隔天我去了我眼睛雷射的診所
他們還是有人員陪同
醫生看完 也滴了顯影劑
果然都還沒好
兩眼角膜都還有傷口
所以還是給了我消炎藥水和人工淚液
當時醫生說
我們雷射過後的人
角膜本來就比較薄
冬天也會比較乾
(但他們的人員回報給店長,說我本來就角膜常有這問題,
常受傷,但是我雷射完後根本從來就沒有發生過這種事)
他們也有拿麻藥的說明書給醫生看
(上面寫不可離眼睛太近,可能會造成眼睛暫時無反射性反應,以致潛在性角膜破損)
問麻藥有可能會讓眼睛發生這樣的問題嗎
醫生說這種東西難免多多少少都有機會
昨天
店長陪我去覆診
醫生說左眼表皮好了 右眼還有一點破洞
我說因為左眼還有一點霧的感覺
黑看起來不夠黑
他說那左眼可能是表皮好了
但裡面還需要復原
所以除了醫藥費之外
我還追討了這幾次看診的交通費(我每次都要從郊區到市區 舟車勞頓的)
還有最後一次的雷射費用
還有我隔天本要幫我朋友去學校代課的代課費
剛剛
店長來電說因為三次看診的醫生都說不是麻藥的問題
所以他們只願意支付醫藥費和交通費
但最後一次雷射的費用和代課費他們不願意付
(高醫的醫生說 如果有進眼睛就有可能,
信和美的第一位醫生說多多少少都可能有這樣的機會,
信和美的第二位醫生說這還要看麻藥的濃度,
三位醫生都說的很保守,但也沒排除有這樣的可能性)
還說如果我繼續在ptt有不實發言
他們會採取法律行動
也給我律師電話
我在這只能說
我句句屬實
當天就是從塗完麻藥後眼睛開始霧的
離開診所我就只有跟朋友去附近逛街
但卻越來越嚴重
基本上代課費他們不願意付 我ok 因為我本來昨晚還忘了這件事
但最後一次雷射的費用不退給我
這....難道還要我在冒一次風險去做完最後一堂
如果是你...你要嗎?
我都還沒追討精神上的損失,
推文中所說的撫慰金
另外還有被那鹽埕區醫生臭罵一頓,明明還沒好,被他講得我眼睛一點事都沒有,
診斷書不能這樣寫,照片不能代表什麼,如果是角膜破皮根本不可能3天就好
以上都讓我覺得人格受損
基本上我要的是道歉
之前他們的人員態度都不錯
所以很多人問我是哪間
我都沒說
但剛剛那通電話
我感覺不到善意
以上是事情發生的經過
以及對方人員事後的處理
句句屬實
可受公評
問題:
現在我已收到對方的存證信函
有律師建議我也寄出存證信函
可提出業務過失傷害以及民事賠償
但不太知道怎麼寫
有哪些關鍵字一定要打嗎??
需不需要找消保會
會對我比較有利嗎
那這兩件事情(存證信函和消保會)
有沒有處理先後順序的差別
另外對於文中該醫美診所推薦之鹽埕區的醫師
可否行使什麼權力??
因其週三說我眼睛完全復原
但我週四去信和美
兩眼明明都還有點狀角膜破損
加上糟其責罵 有人格受損之感 好像我都在亂說
這....
有我可提出告訴之處嗎??
想順便寫進存證信函中
謝謝各位耐心看完我的文章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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