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消費 FAQ

網購七天鑑賞期試算

網購的七天鑑賞期是從收貨隔天開始算,第 7 天當天把貨交寄就算數。選收貨日,看看最晚哪一天要退;退貨寄回去之後,也能算出業者最晚要在哪一天退款。

請選擇收到商品的日期。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網購等通訊交易,收受商品後 7 日內可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解除契約,不用說明理由、不負擔費用;期間內已交運商品或發出書面者,契約視為解除。民法第 120 條:以日定期間,始日不算入,所以收貨隔天是第 1 天。期間末日遇星期日、紀念日或其他休息日,依民法第 122 條以次日代之;本工具未內建國定假日。業者未告知解除權資訊時,7 日改自提供資訊的次日起算(最長 4 個月)。第 19-2 條:業者應於收到退回商品的次日起 15 日內退款。生鮮、客製化、拆封的影音軟體與個人衛生用品等合理例外,業者事先告知者不適用。

使用方式

  1. 選擇收到商品的日期(簽收或從超商取貨的那天)。
  2. 查看第 1 天與第 7 天;第 7 天當天以前交寄商品或寄出書面通知即可。
  3. 退貨後,選擇業者收到退貨的日期,查看最晚退款日。

計算方式與說明

  • 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第 1 項: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 7 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第 4 項:於期間內已交運商品或發出書面者,契約視為解除。
  • 民法第 120 條第 2 項:以日定期間者,其始日不算入;第 121 條:以期間末日之終止為期間之終止。所以收貨當天不算,隔天是第 1 天。
  • 民法第 122 條:期間之末日為星期日、紀念日或其他休息日時,以其休息日之次日代之。第 7 天或退款期限第 15 天是星期日時,本工具顯示順延後的日期;星期六是否屬「其他休息日」條文未明定,本工具不自動順延;國定假日未內建。
  • 消保法第 19 條第 3 項:業者未依第 18 條提供解除契約相關資訊者,7 日自提供之次日起算,但自原 7 日期間起算已逾 4 個月者解除權消滅。第 19-2 條第 2 項:業者應於取回商品、收到退回商品或解除契約通知之次日起 15 日內,返還消費者已支付之對價。

常見問題

七天鑑賞期從哪一天開始算?

從收到商品的隔天算第 1 天(民法第 120 條始日不算入)。例如 10 月 1 日收貨,10 月 2 日是第 1 天,10 月 8 日是第 7 天,當天交寄就在期限內。

第 7 天剛好是星期日怎麼辦?

民法第 122 條:期間末日為星期日、紀念日或其他休息日時,以次日代之,所以可以延到星期一。不過能提早寄就提早,避免爭議。

退貨後業者多久要退款?

消保法第 19-2 條:業者應於收到退回商品的次日起 15 日內退款。例如 10 月 9 日收到退貨,最晚 10 月 24 日要退款;第 15 天遇星期日,依民法第 122 條順延到星期一。

最後更新:202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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