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想說要搬來桃園蘆竹,所以來之前在新竹辦了遠傳電信的無線網
卡上網。記得去申辦時,門市人員告知:「只要手機訊號收得到的地方,就
可以上網。」,我就很爽快地付錢申辦!在新竹試用了幾天,上網的速度頗
快,沒啥問題。誰知道來了桃園蘆竹後,完全變了樣…電腦顯示「連線正
常」,MSN也會連線,但是卻無法開啟網頁,MSN也時好時壞。我就到桃市
的遠傳直營門市去詢問,本以為是我的筆電壞了或是無線網卡固障,經過
測試,發現完全沒問題。門市人員告知,蘆竹地區的3G訊號不夠普遍,所
以才不能上網,但是這和當初辦的時候被告知的完全不同!這和手機門號一
樣必須簽約2年(月租775),我現在完全不能用,也不可能為了要用電腦就
搬到訊號比較好的地方啊,這完全是因為遠傳電信的3G基地台、訊號不夠
多才造成我的不便。
我也上消基會的網站去投拆,不過還沒得到回應。想請問板上懂法律
的大大,這種情形之下,我可以提前解約嗎?當初申請時,門市小姐告知提
前解約需付5000元的違約金,這樣的狀況下,我還是得付嗎?希望有人可以
幫我解答。否則一個月付775又不能用,真的是很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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