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家送錯沙發,要求自行包裝送回的話... - 消費者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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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原文內容,可理解為你們訂購A型號,賣家寄B型號來,且賣家承認寄錯
(假設這段通訊,你們可以舉證)

此時不知是否能適用消保法第20條?可以問問板上其他高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170001

消費者保護法 第 20 條
未經消費者要約而對之郵寄或投遞之商品,消費者不負保管義務。
前項物品之寄送人,經消費者定相當期限通知取回而逾期未取回或無法通
知者,視為拋棄其寄投之商品。雖未經通知,但在寄送後逾一個月未經消
費者表示承諾,而仍不取回其商品者,亦同。
消費者得請求償還因寄送物所受之損害,及處理寄送物所支出之必要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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さくら:我愛你 我的戀人
請再稍微等一等
我想要成長為
你心目中所想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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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dele avatarAdele2010-07-13
未經消費者要約而對之郵寄或投遞之商品<<這點不符合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0-07-13
送錯就這樣算那業者早跟國家吵翻天了吧 @@
Noah avatarNoah2010-07-16
可是送過來的商品不是他要的商品,這算經消費者要約嗎?
Jacky avatarJacky2010-07-18
先送存證? 然後再跟消保官申訴如何?
Kumar avatarKumar2010-07-18
意思就是說如果消費者要買手機,結果送來一台液晶電視,這
樣子也算是經消費者要約嗎?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0-07-20
沒錯啊 因為送來的本來就不是我們跟店家要約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