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版上有沒有人在富蘭克林買過美國股票型基金,
結果在沒被告知的狀況下,該基金被富蘭克林成長基金
合併的鄉民呢?
因為自己在多年前,有在泛亞銀行(該來改叫寶華銀行,
現在叫星展銀行...)買過富蘭克林美國股票基金,但是
績效持續低落,直到有一天收到星展銀行的對帳單才發
現基金被合併…,經過自己檢討轉換過後的單位數,才
發現投顧公司以原基金最低淨值(約6塊多美金),購買
較高淨值(近30塊美金)的新基金,感覺不太划算!
有和富蘭克林投顧及星展銀行反應此問題,且要求提供
相關轉換資料如轉換計算過程等,但都得到『應該』有
提供或是『程式問題』等模糊答覆。另外,星展銀行所
提供的對帳單,也沒提供平均申購淨值資料;基金名稱
和投資始日也對不上…
我有先查詢過一些資訊,都建議向「刑事警察局偵查第
七隊」或「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期局」檢舉。
但是為了事情能速戰速決,想請教版上有沒有相同經歷
的熱心版友能提供良心的建議,非常感謝。
註:目前只能根據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85條提
出舉發:
基金合併之申請經本會核准後,證券投資信託事業
應即將下列事項公告並通知消滅及存續基金之受益
人:
一、本會核准函日期及文號。
二、存續基金之名稱、基金經理人、投資策略等。
三、消滅基金之名稱。
四、合併目的及預期效益。
五、合併基準日。
六、消滅基金換發存續基金受益憑證單位數之計算
公式。
七、不同意基金合併之受益人得於公告日後至合併
基準日前二日止向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提出買回
受益憑證申請之聲明。
八、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自合併基準日前一日起至消
滅基金資產全部移轉於存續基金之日止,停止
受理消滅基金受益憑證之申購及買回之聲明。
九、換發新受益憑證之期間、方式及地點。
十、其他經本會規定之事項。
前項公告日至基金合併基準日,不得少於十五個營
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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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在沒被告知的狀況下,該基金被富蘭克林成長基金
合併的鄉民呢?
因為自己在多年前,有在泛亞銀行(該來改叫寶華銀行,
現在叫星展銀行...)買過富蘭克林美國股票基金,但是
績效持續低落,直到有一天收到星展銀行的對帳單才發
現基金被合併…,經過自己檢討轉換過後的單位數,才
發現投顧公司以原基金最低淨值(約6塊多美金),購買
較高淨值(近30塊美金)的新基金,感覺不太划算!
有和富蘭克林投顧及星展銀行反應此問題,且要求提供
相關轉換資料如轉換計算過程等,但都得到『應該』有
提供或是『程式問題』等模糊答覆。另外,星展銀行所
提供的對帳單,也沒提供平均申購淨值資料;基金名稱
和投資始日也對不上…
我有先查詢過一些資訊,都建議向「刑事警察局偵查第
七隊」或「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期局」檢舉。
但是為了事情能速戰速決,想請教版上有沒有相同經歷
的熱心版友能提供良心的建議,非常感謝。
註:目前只能根據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85條提
出舉發:
基金合併之申請經本會核准後,證券投資信託事業
應即將下列事項公告並通知消滅及存續基金之受益
人:
一、本會核准函日期及文號。
二、存續基金之名稱、基金經理人、投資策略等。
三、消滅基金之名稱。
四、合併目的及預期效益。
五、合併基準日。
六、消滅基金換發存續基金受益憑證單位數之計算
公式。
七、不同意基金合併之受益人得於公告日後至合併
基準日前二日止向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提出買回
受益憑證申請之聲明。
八、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自合併基準日前一日起至消
滅基金資產全部移轉於存續基金之日止,停止
受理消滅基金受益憑證之申購及買回之聲明。
九、換發新受益憑證之期間、方式及地點。
十、其他經本會規定之事項。
前項公告日至基金合併基準日,不得少於十五個營
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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