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各位
上個月賣了3件衣服
買家殺價350含運給她
衣服都是free size的
3件我都能穿
他收到後說有一件太小~~他無法穿
要退貨
我說我不是專業經營者
無法有7日內鑑賞期之服務
他就給我極差評價
之後請縣政府寄公文來說
要我下去開協調會
我查了一下
如果我在15天沒有解決
會再來第2次公文請我下去
但是我打1999專線轉消費者服務專線
他說我賣場是以個人而非"企業經營者"
所以並沒有規範在"消保法"裡
mail跟他溝通她態度也很強硬
一直很有把握我必須下去跟他開協調會
請問我到底應不應該退他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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