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艾瑪圖書退貨經過 - 消費者保護
By Zenobia
at 2009-04-10T12:38
at 2009-04-10T12:38
Table of Contents
4/7號(星期二)那天也不知道怎麼了(剛上完統計學很累)
在學校小7前面就被拉住(以前就被拉過 但是那天為啥會停下來==?)
對方是說要我幫忙票選圖書
然後坐下後就哇啦哇啦的開始說他們有哪一套書搭配其他的東西加贈品多好多好
教授都很推薦
然後現在是國際書展剛結束有特價
然後說現在畢業完沒工作要好好充實自己
可能是那天很累吧 看到書也很精美
就心動的簽了分期付款契約書(他們一定會強調一天只要省多少錢)
最重要的是他們會強調不會讓家裡知道喔!!!
然後還跟著我去領錢付訂金1850元(怕我跑?)
付完後他跟我說書三天後會寄到(星期五)
後來晚上回到宿舍越想越不對
拿起計算機算一下
1850元*30期分期付款(含訂金) = 55500!!!!!!
哇勒...
在剛剛那半小時就被消費55500元!!
而且這樣的債務要背負2年半(每個月算一期)
立刻撥打電話要求取消訂單
跟他說家裡知道後反對
然後對方說隔天約在學校要跟我談
隔天他們業務(就是昨天推銷我書的人)很乾脆的說可以取消訂單
但是希望我將訂金折抵其他的書(就是不讓我退的意思)
但是還要多貼150元
我跟他說請他再聯絡他們主管看怎麼處理(我很堅持要退)
後來過了半小時
他又拿一本書說看我要不要而且不用貼錢
我翻了翻
是一本大本精裝的介紹歐洲古堡的書(大多都只會在圖書館看到那種)
我心想說再跟他盧下去也浪費時間 而且他這本書我也頗喜歡
就跟他說那就換這本吧
後來我拿出訂單的存根聯給他寫一寫(他有註記作廢和簽名)
他跟我說書下星期二會到
(注意喔!!前面訂購一堆書三天後到 要退換的書一本給你拖一星期)
後來回到宿舍想想
他沒有退給我簽約正本(訂購單一式三聯 他只更改客戶存根聯)
雖然有簽名和註記作廢
為了保險起見和避免糾紛
就上網搜尋存證信函的寫法
今天早上(星期五)就給他寄去了
以下是我的存證信函內容
﹍﹍﹍﹍﹍﹍﹍﹍﹍﹍﹍﹍﹍﹍﹍﹍﹍﹍﹍﹍﹍﹍﹍﹍﹍﹍﹍﹍﹍﹍﹍﹍﹍﹍﹍﹍﹍
敬啟者:本人於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七日行經國立OO大學內由台端業務代表OOO主
動上前向本人推銷而訂購世界遺產巡禮套書一套(含贈品), 總價新台幣伍萬伍仟伍佰
圓整,並預付訂金共壹仟捌佰伍拾圓整,有雙方所簽訂之買賣契約書可稽。
本人聲明解除此次訂購合約,並於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八號當面親自通知業務代表OOO解
除此次訂購合約,並同意將預付訂金共壹仟捌佰伍拾圓整換購等值之圖書壹本。
因本買賣屬訪問買賣之行為且訂購至今未超過七日,本人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行使
七日內無條件解除權,依法無須說明任何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本人行使解除權寄出存證
信函之日期,以寄出時所蓋郵戳為憑。
另,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條第四項及第五項規定,本人留予貴公司之個人資料
請儘速刪除,停止電腦處理及利用,切勿複製。
如貴公司對此聲明不予理會,本人將採取法律途徑解決。敬請貴公司配合,以免訟累。
以上
希望可以順利解決
雖然有點對不起那個業務(他還頗有誠意)
但是基於保護自己的立場也只好這樣
另外
補充一點談解除契約的技巧
1.一定要強調家裡的人已經知道這件事,並堅持要取消訂單(或退貨)
2.我一開始跟他說我要取消訂單時,他跟我說:可是我已經跟公司訂貨了耶
我就笑笑的說:那應該沒關係吧,你們公司生意那麼好應該馬上就可以賣給下一位客人
他也只好摸摸鼻子不說話了
最後
雖然這家公司不像台灣麥X那麼離譜(我個人的觀點)
但是提醒各位朋友
當遇到推銷很心動時
無論如何
不要當下付錢下訂單
無論那個東西再怎麼好怎麼吸引人
以後要再買的機會多得是
請給自己至少1天的時間考慮
因為分期付款合約沒有一項是會對你有利的
(我很認真的研讀過訂購單背面的合約內容)
或是上網搜尋一下該公司的風評及商品評價
我相信這樣一來要處理的麻煩事會少很多
"法律是保護懂得使用法律的人!!"
在此感謝各位前輩提供經驗及存證信函寫法
這件事情解決後小弟會上來PO後續的心得
感恩不盡~~
--
在學校小7前面就被拉住(以前就被拉過 但是那天為啥會停下來==?)
對方是說要我幫忙票選圖書
然後坐下後就哇啦哇啦的開始說他們有哪一套書搭配其他的東西加贈品多好多好
教授都很推薦
然後現在是國際書展剛結束有特價
然後說現在畢業完沒工作要好好充實自己
可能是那天很累吧 看到書也很精美
就心動的簽了分期付款契約書(他們一定會強調一天只要省多少錢)
最重要的是他們會強調不會讓家裡知道喔!!!
然後還跟著我去領錢付訂金1850元(怕我跑?)
付完後他跟我說書三天後會寄到(星期五)
後來晚上回到宿舍越想越不對
拿起計算機算一下
1850元*30期分期付款(含訂金) = 55500!!!!!!
哇勒...
在剛剛那半小時就被消費55500元!!
而且這樣的債務要背負2年半(每個月算一期)
立刻撥打電話要求取消訂單
跟他說家裡知道後反對
然後對方說隔天約在學校要跟我談
隔天他們業務(就是昨天推銷我書的人)很乾脆的說可以取消訂單
但是希望我將訂金折抵其他的書(就是不讓我退的意思)
但是還要多貼150元
我跟他說請他再聯絡他們主管看怎麼處理(我很堅持要退)
後來過了半小時
他又拿一本書說看我要不要而且不用貼錢
我翻了翻
是一本大本精裝的介紹歐洲古堡的書(大多都只會在圖書館看到那種)
我心想說再跟他盧下去也浪費時間 而且他這本書我也頗喜歡
就跟他說那就換這本吧
後來我拿出訂單的存根聯給他寫一寫(他有註記作廢和簽名)
他跟我說書下星期二會到
(注意喔!!前面訂購一堆書三天後到 要退換的書一本給你拖一星期)
後來回到宿舍想想
他沒有退給我簽約正本(訂購單一式三聯 他只更改客戶存根聯)
雖然有簽名和註記作廢
為了保險起見和避免糾紛
就上網搜尋存證信函的寫法
今天早上(星期五)就給他寄去了
以下是我的存證信函內容
﹍﹍﹍﹍﹍﹍﹍﹍﹍﹍﹍﹍﹍﹍﹍﹍﹍﹍﹍﹍﹍﹍﹍﹍﹍﹍﹍﹍﹍﹍﹍﹍﹍﹍﹍﹍﹍
敬啟者:本人於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七日行經國立OO大學內由台端業務代表OOO主
動上前向本人推銷而訂購世界遺產巡禮套書一套(含贈品), 總價新台幣伍萬伍仟伍佰
圓整,並預付訂金共壹仟捌佰伍拾圓整,有雙方所簽訂之買賣契約書可稽。
本人聲明解除此次訂購合約,並於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八號當面親自通知業務代表OOO解
除此次訂購合約,並同意將預付訂金共壹仟捌佰伍拾圓整換購等值之圖書壹本。
因本買賣屬訪問買賣之行為且訂購至今未超過七日,本人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行使
七日內無條件解除權,依法無須說明任何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本人行使解除權寄出存證
信函之日期,以寄出時所蓋郵戳為憑。
另,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條第四項及第五項規定,本人留予貴公司之個人資料
請儘速刪除,停止電腦處理及利用,切勿複製。
如貴公司對此聲明不予理會,本人將採取法律途徑解決。敬請貴公司配合,以免訟累。
以上
希望可以順利解決
雖然有點對不起那個業務(他還頗有誠意)
但是基於保護自己的立場也只好這樣
另外
補充一點談解除契約的技巧
1.一定要強調家裡的人已經知道這件事,並堅持要取消訂單(或退貨)
2.我一開始跟他說我要取消訂單時,他跟我說:可是我已經跟公司訂貨了耶
我就笑笑的說:那應該沒關係吧,你們公司生意那麼好應該馬上就可以賣給下一位客人
他也只好摸摸鼻子不說話了
最後
雖然這家公司不像台灣麥X那麼離譜(我個人的觀點)
但是提醒各位朋友
當遇到推銷很心動時
無論如何
不要當下付錢下訂單
無論那個東西再怎麼好怎麼吸引人
以後要再買的機會多得是
請給自己至少1天的時間考慮
因為分期付款合約沒有一項是會對你有利的
(我很認真的研讀過訂購單背面的合約內容)
或是上網搜尋一下該公司的風評及商品評價
我相信這樣一來要處理的麻煩事會少很多
"法律是保護懂得使用法律的人!!"
在此感謝各位前輩提供經驗及存證信函寫法
這件事情解決後小弟會上來PO後續的心得
感恩不盡~~
--
All Comments
By Genevieve
at 2009-04-10T16:49
at 2009-04-10T16:49
Related Posts
在全家買的雜誌拆封後可以換嗎?
By Ursula
at 2009-04-07T01:01
at 2009-04-07T01:01
請問這樣店家不讓我退貨可以打電話申訴嗎?
By Eden
at 2009-04-06T21:37
at 2009-04-06T21:37
在光南買的小喇叭"幾乎"沒有聲音
By Zora
at 2009-04-06T20:54
at 2009-04-06T20:54
二房東落跑 接下來該怎麼做?
By Annie
at 2009-04-06T18:54
at 2009-04-06T18:54
請問這樣到底可不可以換貨?
By Olga
at 2009-04-05T21:42
at 2009-04-05T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