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灰心的網購商品 - 消費者保護
By Gilbert
at 2009-12-02T19:12
at 2009-12-02T19:12
Table of Contents
http://www.momoshop.com.tw/activity/edm.jsp?pn=090821095200
這是MOMO的定型化契約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消費者均享有產品到貨十天猶豫期之權益(注意!鑑賞期非試用
期),但退回產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且包裝完整(特殊提供試用品或其他退換貨限制,會於網
頁標示),否則恕不接受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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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原買賣網頁未如上所述,載明特價品退換限制者,事後收到的禁止退換通知,為異常條款
,依消保法14條為該條款"不成立",所以回歸上述的10日解約權,10日者,乃兩造特約延長
退換期限,原則為有效;但有關後段"產品全新而包裝完整"之約定,仍無法排除消保法施
行細則17條之規定,而使消費者負擔因檢查商品之必要,或不可歸責於己的商品折舊風險
2.若原買賣網頁係載明特價品退換限制者,此係有意排除上述的10日特約,而以一般條款使
消費者預先拋棄無條件解約權,則違反消保法19條第二項而無效;其效果乃回歸消保法19
條第一項之七日解約權,消費者於七日內得無條件退貨(註1);解約權之發生,亦有消保法
17條之適用,初不限於商品應為全新而包裝完整.
註1 或有認為依消保法16條,除去無效部分而10日特約仍然有效,其解除權應為10日者;
我是認為啦,契約一開始就以但書"特殊提供試用品或其他退換貨限制"排除10日約
款成為契約之內容,所以此時10日約款"不成立",並非契約內容之一部,無由適用消保
法16條之契約效力特別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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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給原PO的白話版
1.找找看下訂單時的網頁,若網頁未載明特價品退換限制,那你10日之內皆可退貨
2.若當時下訂之網頁有載明特價品退換字樣等,則你7日內得向商家退貨
3.若你本身曾將它穿上街而使商品過度折舊,則此並非檢查商品之必要行為,不得行使
解約權
※ 引述《ZinZ (楓楓)》之銘言:
: 日前在yahoo首頁廣告區看見一件好看的外套
: 點進去,這件衣服看起來果然很棒
: 還打著"限時搶購超低價"字樣
: 剛好冬天也要來臨
: 對於這件外套,我很心動
: 於是我訂購了它
: 等了一周後的今天,終於到貨
: 我迫不及待的試穿
: 但總覺得實品沒有網路來的好看
: 於是我開啟了商品頁面比較
: .
: .
: .
: .
: .
: 果然!!差很大
: 色差不說
: 光車線就很不一樣
: 網圖帽子是兩條車線
: 實品帽子卻只有一條車線
: 網圖衣服內是格紋車線
: 實品衣內卻無車線
: 布料、釦子、內裏也都差很多
: 看來又是一件看圖打版的大陸製品
: 唉..裡面還掛著韓文的標籤
: 看著網頁有退貨須知的連結
: 我心想還是退貨好了,真的跟想像差很大
: 不料,包裝內附了一張紙條
: 寫著:此為超低特惠商品,不接受退貨服務
: 我真的很心寒
: 網頁也沒說是照圖打版品
: 這種打版品已經是網路常態了
: 不是第一次遇到
: 網購固然方便,卻容易換來欺騙
: 比起去逛實體店家
: 雖然有些價錢貴了點,也較花時間
: 但卻是真材實料,試穿滿意再購買
: 就算買貴了又何彷
: 總比起浪費一件衣服的錢換來一件自己不喜歡的衣服好的多吧
: 網購阿~真的要張大眼睛看清楚才是
: 網路上很美的外套
: http://www.momoshop.com.tw/goods/GoodsDetail.jsp?i_code=453085&str_category_code=18903003&mdiv=18903003&Area=DgrpCategory
: 實際上卻差很多的外套
: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ZinZ&b=26&f=1851798619&p=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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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drew
at 2009-12-07T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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