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那個媽媽又帶兩個兄弟來了。
她一來就說要票券給小朋友用,一開始我本來不想給她好臉色看,畢竟那天
被罵成這樣,可是念頭一轉想說算了,沒事幹嘛這樣整自己,當做沒發生這事情
就好。
三個人平安無事的進去,沒有發生任何事。
沒多久我去上廁所路上碰到她,她揮手把我叫進女更衣室裡面,還四處張望
有沒有人在。那瞬間我還以為我會被滅口還是怎樣?
她從自己櫃子裡拿出兇器..呃,是錢包。
掏出一張五百元的鈔票抓起我的手就這樣塞到我手上。
我愣愣的看著看她,我的手停留在空中沒有動。
「那天回去後我家小孩說這樣他很丟臉,想想以後我也覺得是我不對,妳也
是領人家薪水吃頭路的,我後來覺得我這樣太過份了,可是也不知道為什麼那天
會這樣,真的很不好意思啦!」
我不知道該回她什麼,也不懂為什麼要給我錢。那五百很誘惑人我真的不否
認,但有個聲音告訴我,妳就這樣收了錢算了嗎?
「事情過了就算了,這錢還妳。」
「妳就收下啦!當做是小費就好。」
我真的很想收下錢後跟她說沒關係,可是那該死的堅持又在作祟。
「我...我不想被當做是因為這錢才沒關係...」
「這樣子啊...」
那媽媽沒說什麼,就把錢收了起來。
下班前,救生員轉交了一個信封袋給我,裡面有現金五百元。
救生員說不知道是誰,對方只說我知道這事。
那信封袋還完整的在我背包裡,我只能說月底了很缺錢,可是還是覺得不該
拿這筆錢。如果還不了,可能會拿去捐給慈善機構或是請同事吃披薩用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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