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LL的"標價錯誤"才是最大的攻防重點 - 消費者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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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為了這次事件才開始看一些法律條文的 (誰沒事看那個 XD)

就小弟的認知, 現在, 要打官司,
如果走傳統正攻路線, 有兩關要過, 就能拿到螢幕:

1. 買賣契約是否成立

一般來說, 網站的價格被視同是廣告, 屬於要約引誘,
而實體陳列, 算是要約, 這些都聽不懂沒關係,

簡單來說就是, 到底你在網路上, 下了訂單, 給了信用卡卡號, 甚至匯了款,
這個過程到底是否構成買賣契約?

常識:就我的常識,我覺得算
法務部網站見解:不算(說實在話法務部網站給的資料都亂七八糟的自我矛盾一堆)
消保單位:算(不然消保單位還忙啥)
判例:我找到的,算(雖然判不賠但不是因為這原因)
魔人:不算(反正魔人說了算..)

這關應該比較好過

2. DELL是否能以民法88條撤回表意,使契約不成立

第 88 條 (錯誤之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之內容有錯誤,或表意人若知其事情即不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
得將其意思表示撤銷之。但以其錯誤或不知事情,非由表意人自己之過失
者為限。

簡單來說就是,如果有人寫錯契約上的東西所以想撤回契約, 是可以的,
前提是寫錯契約上的東西, 不是因為自己的過失

那過失又分blahblah種,這邊實務上一般採取具體輕過失, 那是什麼一樣不用管

簡單的直接以判例來說就是,之前某廠商之所以不用判出貨賠償,是因為
法官認定 "他在三小時內就修正網頁", 有 "盡注意義務而無過失"
http://www.oyag.com/rewrite.php/read-9.html

那麼重點來了:
判例中是台灣小廠商+非自己平台+1小時內處置+3小時內修復,所以=盡注意義務而無過失;
DELL是世界超級大廠+自己的平台+今年2度出包+超過9.5小時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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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兩點都能突破, 那我想法官應該會至少依照消保會建議,判賠出貨一台
有什麼疏漏,不足,還請懂法律的前輩指導,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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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thony avatarAnthony2009-07-08
準據法
Agnes avatarAgnes2009-07-10
八卦提到台灣在2hr後就知道了,怎會不知道?謅庣q匯帳號資訊?
八卦提到台灣在2hr後就知道了,怎會不知情?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09-07-14
應該是指你接受了相關買賣條件=定型化契約的契約內容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09-07-18
非指你說買賣契約跟定型化契約可以割裂的情形
Caitlin avatarCaitlin2009-07-21
對了@@能不能問消保官一下,公告最後面是為什麼那麼硬?
Vanessa avatarVanessa2009-07-23
不接受的話 就沒有契約成立與否的問題啦! @@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09-07-24
所以我說訂型化契約是買賣契約成立後的事...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09-07-28
接受了買賣條件內容(買賣所選項) 就算接受定型化契約內容
不是買賣契約在先 再受到定型化契約約束
David avatarDavid2009-08-02
但買賣締約在定型化契約先>契約於Dell接受客戶訂單後始為..
跟你說的相反
Yuri avatarYuri2009-08-03
其他同k大
Ula avatarUla2009-08-07
這兩個並非可以割裂以觀 而且應該根本就是一個「定型化買
Gilbert avatarGilbert2009-08-07
賣契約」
如果如你所想 也就不需要定型化契約形式存在了
Dora avatarDora2009-08-08
沒錯 抽離了買賣契約 定型化約款無所附麗
Lily avatarLily2009-08-11
這個是契約法類似「磋商」條款 問題是那也是DELL單方面說法
Ursula avatarUrsula2009-08-14
改今年3度出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