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拍賣糾紛與存證信函 - 消費者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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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I2a_Ljr ]

作者: nsu04 (帶著兔子闖天涯~) 看板: LAW
標題: [請益] 網路拍賣糾紛與存證信函
時間: Tue Aug 13 23:25:06 2013

在網路上購買了鞋子

賣家標示自己位於新竹

並且有LINE聯繫

因此放心經由LINE下單購買

但是收到商品發現有嚴重瑕疵

商品寄件人為CKK-中國貿易

並且附有電話與分機

打過去後 發現為東風航空貨運承攬有限公司 的電話

對方表示要自己只是貨運公司

請我們跟LINE的賣家聯絡 如果聯絡不上

三天後才有辦法處理

因為中間經過假日 因此週一東風才幫我聯絡

但是遲至週二賣家才主動聯繫

因為明天就是收到貨品的第七天 (8/7晚上19:00收到商品 貨到付款)

所以想先寄存證信函 以免拖過七天鑑賞期

請幫我看看這樣內容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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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K-中國貿易東風航空貨運承攬有限公司大鑒:

本人於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四日,經由貴公司網購系統購買貨號正版***商品貳雙,

貨品售價共計新台幣貳仟陸佰圓整。八月七日晚間十九點收到鞋子後

,發現有嚴重瑕疵,

本人於八月七日晚間十九點五分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消費之特殊解約權)規定要求台端退貨,

但是一直未有正面的回應,顯有故意拖延之可能。

因本人實在無法長期忍受台端這種不負責的態度,特以存證信函通知,

請台端務必於文到三天內派人前來取回鞋子並退還貨款,

如果未能於本人要求期限內解決問題,

本人將循法律途徑處理,並依民法第203條規定,

自催告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加計年利率百分之五之法定利息,

請台端自重,務必配合,切勿自誤,以免訟累!

***敬上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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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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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3-08-16
瑕疵擔保與7日猶豫期無關 有瑕疵就是要換貨給你 而7日猶豫期
Ursula avatarUrsula2013-08-17
計算方式是收到貨後7日內通知到賣方即可 收回商品到賣方手上
這段時間不算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