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謝謝Senior提供的法條
剛剛上網查了一下 可能不是很詳細
http://140.117.147.33/gender/laws/3.htm
第260條 解除權之行使,不妨礙損害賠償之請求。
第226條 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給付不能者,
債權人得請求賠償損害。前項情形,給付
一部不能者,若其他部分之履行,於債權
人無利益時,債權人得拒絕該部之給付,
請求全部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第 256 條 債權人於有第二百二十六條之情形時,
得解除其契約。
在這邊 要講一下
我明明都是用複製的也沒說我用打的
我去打那段話幹嘛
另外感謝eshew白話解釋 就是不懂才問
還有
之所以對於買賣方棄標廢標還有這案例覺得有問題在於
#16brAwY1 (這篇文章)
並沒有像這次大家這麼踴躍 說要去爭取強制履行合約
(我想噓文的90%都是因為dell才來看此版吧)
才會讓我覺得下標,得標,網拍這部分並沒有強制履行合約
或者是算是完成契約
我也是有先參考前例 才提出我的認知
既然有幾位版友提出比較詳細的看法 我也樂於接受
--
剛剛上網查了一下 可能不是很詳細
http://140.117.147.33/gender/laws/3.htm
第260條 解除權之行使,不妨礙損害賠償之請求。
第226條 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給付不能者,
債權人得請求賠償損害。前項情形,給付
一部不能者,若其他部分之履行,於債權
人無利益時,債權人得拒絕該部之給付,
請求全部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第 256 條 債權人於有第二百二十六條之情形時,
得解除其契約。
在這邊 要講一下
我明明都是用複製的也沒說我用打的
我去打那段話幹嘛
另外感謝eshew白話解釋 就是不懂才問
還有
之所以對於買賣方棄標廢標還有這案例覺得有問題在於
#16brAwY1 (這篇文章)
並沒有像這次大家這麼踴躍 說要去爭取強制履行合約
(我想噓文的90%都是因為dell才來看此版吧)
才會讓我覺得下標,得標,網拍這部分並沒有強制履行合約
或者是算是完成契約
我也是有先參考前例 才提出我的認知
既然有幾位版友提出比較詳細的看法 我也樂於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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