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MP3不離「耳」下一代 恐未老先聾 - 消費者保護
By Queena
at 2006-02-08T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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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MP3不離「耳」下一代 恐未老先聾
法源編輯室 / 2006-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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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最近的一項調查發現,在六至十九歲的青少年中,平均已有百分之十五出現聽力受
損情況,其中經常使用耳機收聽 MP3的行為「貢獻」不少。國外研究更顯示,不少MP3
所配備可塞進耳朵內的耳機,在開到相同的音量刻度時,會比包住整個外耳的大耳機輸
出音量高出六到九分貝;且耳塞式耳機隔絕外界噪音的功能比較差,使用者在嘈雜環境
中使用時,容易把音量調得更高。「下一代將提早變聾」已成為先進國家的隱憂。
英國皇家聾人協會研究顯示,十八到二十四歲的年輕人中,有高達百分之三十九每天聽
MP3達一小時以上,百分之四十二坦承聽音樂的音量「應該太高了」。該協會認為,用耳
機聽MP3的安全音量應在八十分貝以下,但一般MP3的最大音量卻達一百分貝以上。美國
西北大學通信科學與疾病系建議,聽MP3時最好把握「百分之六十,三十分」的原則,即
把音量開到百分之六十大,且每天聽的時間不要超過三十分鐘,以免聽力受損;但如使
用大的耳罩式耳機,且音量不超過百分之六十時,每天可以聽一小時。
澳洲的國家音學實驗室於二OO五年在雪梨及墨爾本街頭做了一項實驗,隨機抽樣走在
路上一邊聽MP3 的路人,取下他們的耳機,放在人工耳上量測音量,結果發現,其中百
分之二十五的受訪者聽MP3 的音量都太大,超過了會造成聽力損害的標準,那些搭乘大
眾捷運系統時聽MP3,以及每天聽MP3超過一小時的人,更被認為是聽力受損的高危險群
。暴露在多高的音量下多少時間,聽力會因而受損?答案因人而異。專家建議一個簡單
的檢驗方法,先把收音機或電視機調到可以聽到的最小音量,再依平日習慣音量聽MP3,
聽完後再看看是否還能聽到收音機或電視機的聲音,就可知道聽力是否受損。
在台灣,MP3 的年銷量保守估計超過一百萬台,加上可輕易從線上音樂網站下載取得音
樂,更讓年輕人趨之若鶩,幾乎人手一機,使用者的年齡層也下滑至小學生。對於時下
年輕人總把MP3 耳機塞在耳朵裡,國內學者亦感憂心忡忡。醫師表示,MP3 的音量分貝
應該要受到規範,因為只要八十五分貝以上的音量,就足以造成暫時性的聽力損失;發
育中的青少年又比成年人更易受害,一旦產生噪音性重聽,會連旁人講話的聲音都聽不
到,且永遠無法恢復,造成終身遺憾。
歐盟健康法規明定,銷往歐洲的MP3最大音量限制在一百分貝以下,音量明顯比銷往美國
等其他地區的同款商品要小,以保護使用者聽力。消基會指出,國內業者依消費者保護
法第7條規定,於提供商品或服務時,應確保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的安
全性,倘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可能時,應在明顯處為警告標示及緊
急處理危險的方法。商品若有商品標示法第10條所列情形之一,應標示其用途、使用
與保存方法及其他應注意事項。業者有義務在產品說明書上提出明顯的警告標示,提醒
使用者在一定音量內只能聽多久,否則會對聽力造成損害。
http://www.lawbank.com.tw/fnews/news.php?type_id=1&seq=1&nid=383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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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 ◢██ ◢█◢◤◢██ ◢◤◢◤◢█◢█◤ ◢██◤◢██
站起◢◤◢◤◢◤◢◤◢◤█◤◢◤ ◤◢◤◢◤◢◤█◤█◤◢◤ ◢◤◢◤
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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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編輯室 / 2006-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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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最近的一項調查發現,在六至十九歲的青少年中,平均已有百分之十五出現聽力受
損情況,其中經常使用耳機收聽 MP3的行為「貢獻」不少。國外研究更顯示,不少MP3
所配備可塞進耳朵內的耳機,在開到相同的音量刻度時,會比包住整個外耳的大耳機輸
出音量高出六到九分貝;且耳塞式耳機隔絕外界噪音的功能比較差,使用者在嘈雜環境
中使用時,容易把音量調得更高。「下一代將提早變聾」已成為先進國家的隱憂。
英國皇家聾人協會研究顯示,十八到二十四歲的年輕人中,有高達百分之三十九每天聽
MP3達一小時以上,百分之四十二坦承聽音樂的音量「應該太高了」。該協會認為,用耳
機聽MP3的安全音量應在八十分貝以下,但一般MP3的最大音量卻達一百分貝以上。美國
西北大學通信科學與疾病系建議,聽MP3時最好把握「百分之六十,三十分」的原則,即
把音量開到百分之六十大,且每天聽的時間不要超過三十分鐘,以免聽力受損;但如使
用大的耳罩式耳機,且音量不超過百分之六十時,每天可以聽一小時。
澳洲的國家音學實驗室於二OO五年在雪梨及墨爾本街頭做了一項實驗,隨機抽樣走在
路上一邊聽MP3 的路人,取下他們的耳機,放在人工耳上量測音量,結果發現,其中百
分之二十五的受訪者聽MP3 的音量都太大,超過了會造成聽力損害的標準,那些搭乘大
眾捷運系統時聽MP3,以及每天聽MP3超過一小時的人,更被認為是聽力受損的高危險群
。暴露在多高的音量下多少時間,聽力會因而受損?答案因人而異。專家建議一個簡單
的檢驗方法,先把收音機或電視機調到可以聽到的最小音量,再依平日習慣音量聽MP3,
聽完後再看看是否還能聽到收音機或電視機的聲音,就可知道聽力是否受損。
在台灣,MP3 的年銷量保守估計超過一百萬台,加上可輕易從線上音樂網站下載取得音
樂,更讓年輕人趨之若鶩,幾乎人手一機,使用者的年齡層也下滑至小學生。對於時下
年輕人總把MP3 耳機塞在耳朵裡,國內學者亦感憂心忡忡。醫師表示,MP3 的音量分貝
應該要受到規範,因為只要八十五分貝以上的音量,就足以造成暫時性的聽力損失;發
育中的青少年又比成年人更易受害,一旦產生噪音性重聽,會連旁人講話的聲音都聽不
到,且永遠無法恢復,造成終身遺憾。
歐盟健康法規明定,銷往歐洲的MP3最大音量限制在一百分貝以下,音量明顯比銷往美國
等其他地區的同款商品要小,以保護使用者聽力。消基會指出,國內業者依消費者保護
法第7條規定,於提供商品或服務時,應確保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的安
全性,倘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可能時,應在明顯處為警告標示及緊
急處理危險的方法。商品若有商品標示法第10條所列情形之一,應標示其用途、使用
與保存方法及其他應注意事項。業者有義務在產品說明書上提出明顯的警告標示,提醒
使用者在一定音量內只能聽多久,否則會對聽力造成損害。
http://www.lawbank.com.tw/fnews/news.php?type_id=1&seq=1&nid=383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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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orothy
at 2006-02-11T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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