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7日收到在露天買的日雜附錄商品
但收到的商品與賣家提供的圖片差異太大
認為已經不是算瑕疵
感覺比較像經歷過風風雨雨的摧殘
賣家的圖
http://img.ruten.com.tw/s2/b/71/02/21105282427138_540.jpg

收到的商品
http://i.imgur.com/K7G64.jpg
所以決定跟賣家要求退貨退款
想請問...該賣家在拍賣上仍有三百多件相同性質的商品且評價九百多
Q1:他是不是不算偶一為之的個人賣家,必須受消保法第十九條規範?
Q2:若可根據消保法第十九條要求退款,退款金額應該怎麼算??
商品本身購買$210 購買時的運費60 寄回去的運費80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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