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一
去年在高雄某間全X便利商店買了一包口香糖,該發票在當月份統一
發票開獎時幸運的中了4千多的獎金,很開心的去銀行兌換時,行員
跟我說這張發票已經被作廢,無法兌換獎金,當時我搞不清楚狀況
也因為過於忙碌所以沒在追究下去。
事件二
今年4月17日我在甲地燦X買了一個MP3送人,結果今天8月22日因為MP3無
緣無故故障所以選擇乙地燦X送修,店員查詢該MP3竟然發票在4月21日被
甲地的燦X作廢了,所以該MP3顯示已被退貨而無法送回原廠修理。
試問知名的全省各大店家,作廢消費者的統一發票會得到什麼好處跟利益?
當我遇到這種情形我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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