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首飾的到貨時間的問題 - 消費者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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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
我在2/15在饒河街某珠寶店定了一對對戒,他當時是說2/26"都"會到貨。
然後我先付了2000元,原價5500

結果我2/28去拿時,"只有"來了女生的戒指。
他說要再給1500才可以先拿女生的
那我就給了呀。

男生的說是3月底可以拿到。

但是我最近再打電話去問時,他又跟我說4月中才拿的到.....

想問說這樣我有什麼權利可以爭取的嗎?

我問店家說可不可以退,他說只能退男生的,女生以經超過一星期不可以退了。
這樣是不是很奇怪呀.....

PS.我為什麼很在意時間,因為我女朋友4/1就要出國留學了,
在那之前都沒拿到,這樣真的很不開心。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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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arry avatarHarry2008-03-27
要看那對戒的性質。請問買的時候,可以只買一只嗎?
Olga avatarOlga2008-03-28
基本上我認為對戒僅給付其中一只,另一只給付遲延時,仍屬全部
Blanche avatarBlanche2008-04-01
債務的給付遲延。因此你可以主張兩只都退貨。
Thomas avatarThomas2008-04-02
即可主張民法232條並類推226條二項。民法我不熟,還請高手指點
Edith avatarEdith2008-04-03
前面4行的推文請當作沒看見,我另發文。
Carol avatarCarol2008-04-07
如果未來還碰到類似情況 你又很在乎到貨日期的話 不妨在單
Regina avatarRegina2008-04-08
據上註明2/26會到貨 否則即解約退錢 如果對方不肯簽 你大概
就知道你該不該向他買了^^
Regina avatarRegina2008-04-10
畢竟口頭上誰都嘛會答應 又沒簽字 當然無法證明 也不必負責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08-04-13
先謝謝兩位大大,那對戒也算是可以單買的吧,因為型錄上兩個價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08-04-18
是分開的。以後我會這樣做的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