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低消,我有疑問@@ - 消費者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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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個關於最低消費的問題

想問的不是低消這事兒究竟合不合理/法
只是有點疑惑

有回和一位朋友去間泡沫紅茶店
他點了250元的簡餐,而我沒點
服務生說他們店裡有低消,一人70
於是我就再點了一杯70元的飲料

我和朋友都很好奇
若是我們一人點了杯70元的飲料
店家只賺了140元
但我朋友點了250元的簡餐,即便我沒點,店家賺了250元
還是比我們兩人都達到了低消標準要多啊
那麼店家堅持每人都要有低消的意義是什麼呢?@@

PS:他們的菜單是有註明低消的^^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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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ebecca avatarRebecca2006-11-23
因為你佔了店裡一個位子 XD
Emily avatarEmily2006-11-25
我倒想起應該向ivysky催稿 (敲碗~)
低消只有在明白告知消費者才有效
Iris avatarIris2006-11-28
本篇作者PO了又刪,我特別請他再PO上來的啦~~~
Ula avatarUla2006-12-03
我欠安中..只適合推文,無法用腦筋寫文章啦~~~
Tracy avatarTracy2006-12-05
說到這個我才想起來,ivysky欠稿欠很久了(敲碗)
Ida avatarIda2006-12-07
我遇過可合計總額平均達到低消即可,及一定要各別設低消的;
Jessica avatarJessica2006-12-07
我認為只要事先有公告說明或提醒,都是可接受的.反之則否.
Brianna avatarBrianna2006-12-11
就如板文:餐廳10%外加服務費用. 也是應先公告或事先聲明;
Michael avatarMichael2006-12-11
消費者知其資訊,仍留下來消費,即表示接受約定~默認其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