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是這樣子的
有個買方(musicman123)於4/3向我下標購買
因為春節期間郵局不轉帳 買方藉口要拖到4/10匯款(又不是寄件幹嘛要等郵局開)
4/10買方並沒有匯款 去信詢問後對方表示忙碌無法匯款 如果很急可以先賣別人
我告知買方若是這樣我將給他負評價 並以棄標申訴流程處理
對方回應還是一樣 很急的話可以賣別人
然後我物品隨即刊登 馬上有買家購買 因為對方也給我負評價
所以我投訴到申訴信箱 結果露天卻說賣方在申訴其間自行將物品賣出
買方可以申訴賣家棄標... 這樣子對賣方真是一點保障也沒有...
這一招大家以後可以學起來 如果看到不順眼的賣家就可以藉口拖延匯款時間
若賣家重新刊登物品 買方可以以別人的帳號下標購買
再用原來的帳號告賣方棄標... 真是好一個露天拍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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