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樣算訪問買賣嗎? - 消費者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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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ttLifeLaw 看板]

作者: ain01 (英英)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消費] 請問這樣算訪問買賣嗎?
時間: Sat Oct 17 03:27:47 2009

事實經過:

唉~家人在某展場遇到童書業者,
留下資料後,童書業者打來約時間商談,
結果家人竟簽約了。

10/16晚上剛簽的約,使用信用卡分期。

星期一會有人確認訂單+付款
星期二會有人送書過來




問題:

1.還沒有人確認付款前,可以依照訪問買賣"沒看到商品實體,
七日內取消訂單"嗎?->真的沒有看到全部的書,只有部份!

2.星期一有人確認的時候,可以直接拒絕就好嗎??

3.沒有付任何的訂金,只有信用卡分期。
拒絕後會產生任何的費用嗎?

4.星期一拒絕後,還需要去寫存証信函嗎?

5.還有什麼要注意的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_ _)>

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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