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好奇 要是去一般商店買東西
像是書局好了 若規定得消費一定金額後才可刷卡
這樣子是否合法呢?
話說今天原po就去某書局買文具
但不到他們店內規定的刷卡金額
我身上又沒帶半毛錢
所以就沒得買了
記得以前在名佳美或是美華泰這類型的商店,
也會有消費300元以上才可以刷卡的規定
但後來漸漸的他們也都取消了這項規定,
不論消費多少都可以刷卡沒有問題。
像原po就覺得這樣子蠻方便的,
今天又遇到這種問題,想詢問一下版上的版友們,
是不是可以去檢舉呢?
先謝謝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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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拐彎抹角的方式只會收到更拐彎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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