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稅與最低利潤 - 網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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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urnoff11 (麥子真是大好人)》之銘言:
: 如果每個月營業額20萬以上
: 是不是要交出5%的營業稅

理論上,如果你沒有走私,那麼從海外入關的時候,會繳關稅,
那個關稅可以抵進項

舉例來說,日本進來成本,你跟海關報1000元成本進貨

然後賣出1500元,那麼其中1000元的營業稅可以抵掉,額外500元要繳5%營業稅

但是營業稅不只成本可以抵,其他營業成本也可以抵
例如你買一台工作用的電腦來使用,他的5%營業稅可以抵
例如你被網拍抽的2%手續費,他會開發票給你,那個營業稅也能抵

: 除了營業稅
: 還有其他的稅要交嗎

營利事業所得稅17%。賣價扣買價的毛利,再扣完薪水/房租等,是公司淨利
公司淨利要17%營所稅,所以如果利潤很高的話,建議是領薪水繳5%~13%
如果毛利很低,那可以公司留一些利潤(低標),其他領薪水

: 因為目前我是境外買東西進來
: 然後在網路上販賣
: 金額大於3000元
: 是否包含於每個月營業額20萬的5%營業稅中呢?
: 不知道還有網路交易其他稅要繳交嗎
: 如果沒有
: 我的商品的稅潤是否只要大於或等於商品定價的5%
: 就至少不會賠錢呢?

這是想無限量擴張的正派作法。

偷雞摸狗的做法是,找一堆親朋好友,開一堆分身賣場,把每個人的營業額拉低
所有人都不滿八萬就所有人都不用繳稅

但是要有親友翻臉的風險評估,因為對方要身分給你用,連銀行帳戶都要開給你
而且不用營業稅不代表不用所得稅。如果對方本身收入達繳稅門檻
這個會一起算下去他的總所得(你賺錢 他繳稅 他當然不爽)

所以,偷雞摸狗的做法,適合有很多流浪漢(無收入)朋友的經營者XD

這有一個非常壞的壞處就是,無法累積客戶,因為營業額分散,也表示客戶分散
如果你的東西是無法累積品牌價值的,那就沒差別,如果想打名氣的請不要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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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elena avatarSelena2017-04-24
精闢,大推
Quanna avatarQuanna2017-04-28
如果同時開兩個不同名賣場營業稅可分開算嗎
Freda avatarFreda2017-05-02
哇賽 超級完整 受小弟一拜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7-05-04
開分身賣場被抓到一樣是以逃稅辦下去
Harry avatarHarry2017-05-08
銀行帳戶用不同很難抓,難道親友不能做網拍嗎?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7-05-11
是同一人身分但想開兩種不同型態網店,這樣營業額應該可以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7-05-12
不會管你什麼商品型態 一樣都是網路販售營業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7-05-13
還有不同戶這新聞都有報了 今年查緝重點"商家以個人名義銷售"
Lydia avatarLydia2017-05-16
白話翻譯就是人頭戶照抓 什麼A幫B B也幫A 這種除非真的商品
Ivy avatarIvy2017-05-16
A/B完全切割開吧
Hedy avatarHedy2017-05-20
國稅局承辦人說基本上不同戶頭算是技術性(合法)避稅
Harry avatarHarry2017-05-20
那只是不好抓公務人員懶的辦的漏洞 今年有重點專案小組會抓這
一塊
Andy avatarAndy2017-05-24
只要B自己說是自己的所得,B繳稅,就是合法的
Lily avatarLily2017-05-24
加盟店各自開分公司各自報稅也是合法的,沒有總公司全報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7-05-25
實體加盟店 不同店長 不同經營人 這當然是明確切割的
Ina avatarIna2017-05-28
如果找人頭戶那麼合法 國稅局也不會發布新聞說要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