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12/7號在YAHOO網拍的賣家購買商品 在12/8號收到商品後,認為此商品不適用,
於是於12/13.14號寄信書面通知賣家希望退款,並表示願意負擔運費與3%的稅,
但於多次溝通後,此賣家認為自訂的交易守則中有規定謝絕退貨為由,不於退款,
然後我向消保官申訴,不過該賣家不出席協商,所以消保官向我表示,他無法幫我,
建議我只接告他,但該商品才4000元,如果我告他,還要負擔1000元的裁判費,
而且我人在台北讀書,但該賣家在台中,我告他還要去台中的法院出庭,
雖然很令人生氣,但告他的投報率實在太低了,遇到這種完全置之不理,
又不把你當一回事的賣家,真的只能自認倒楣了嗎?
消保法還真是不保護人民,真無奈!
--
於是於12/13.14號寄信書面通知賣家希望退款,並表示願意負擔運費與3%的稅,
但於多次溝通後,此賣家認為自訂的交易守則中有規定謝絕退貨為由,不於退款,
然後我向消保官申訴,不過該賣家不出席協商,所以消保官向我表示,他無法幫我,
建議我只接告他,但該商品才4000元,如果我告他,還要負擔1000元的裁判費,
而且我人在台北讀書,但該賣家在台中,我告他還要去台中的法院出庭,
雖然很令人生氣,但告他的投報率實在太低了,遇到這種完全置之不理,
又不把你當一回事的賣家,真的只能自認倒楣了嗎?
消保法還真是不保護人民,真無奈!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