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法第19條第3項 - 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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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Y拍買了一個包包 使用兩天拉鍊就壞掉 我要求退貨
然後現在賣家跟我說若要退貨,依民法第259條,我還要支付他使用兩次的費用,
(他說他打1950去基隆市的消基會問的)
請問這有道理嗎?


消保法第19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解約)
1.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
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2.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3.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
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契約解除後之回復原狀)
  契約解除時,當事人雙方回復原狀之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依左
列之規定:   
一、由他方所受領之給付物,應返還之。   
二、受領之給付為金錢者,應附加自受領時起之利息償還之。   
三、受領之給付為勞務或為物之使用者,應照受領時之價額,以金錢償還之。   
四、受領之給付物生有孳息者,應返還之。   
五、就返還之物,已支出必要或有益之費用,得於他方受返還時所得利益之限度內,請求
其返還。   
六、應返還之物有毀損滅失,或因其他事由,致不能返還者,應償還其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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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Gary avatarGary2011-03-05
很難斷定是原本就有問題還是你弄壞的.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1-03-08
依照我之前打電話問消保官的經驗是先跟賣方協調.
太貴你在去申訴,不然你要舉證是商品瑕疵
Tracy avatarTracy2011-03-11
妳可以把你貼在ES版的對話記錄也PO過來
Thomas avatarThomas2011-03-15
看完之後我覺得賣家已經有誠意要解決了,而妳態度不太好耶
Edwina avatarEdwina2011-03-17
剛去爬一下是e-shop版,態度不是很好..
你想退還是不要硬碰硬
Selena avatarSelena2011-03-17
好我知道了 我會注意我的態度 我只是第一次碰到這種賣家
謝謝大家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1-03-18
也不是要你委曲求全 就事論事
Belly avatarBelly2011-03-21
好 那運費應該怎麼算呢?我還在猶豫要不要叫他出我寄回去
Jake avatarJake2011-03-22
的運費 還是他願意幫我出寄過來的運費就不錯了...?
Daniel avatarDaniel2011-03-26
看你是要退還是要請他修理 你可以跟他問問看
Jacob avatarJacob2011-03-29
我覺得那個包包的設計有問題 我不願意再使用 我想退貨
Jacky avatarJacky2011-03-30
那你要把他修理好在退回去..或者讓業者報價修理囉
Elvira avatarElvira2011-04-04
事情解決了 他要幫我出寄回去的費用..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