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費 - 消費者保護

Table of Contents

※ [本文轉錄自 rent-exp 看板 #1Fix-zNb ]

作者: t8vi (vivi) 看板: rent-exp
標題: [金錢] 管理費
時間: Wed May 16 22:54:50 2012

請問一下

管理費(約2000元)包含汽車停車費,
現階段管理費全額由我們支付。
但房東將車位租給第三人,
若車位租金一個月約1200元
請問房東應退給我們多少費用才算合理??

(這些當初在契約上都未註明)

謝謝。

--

All Comments

Andrew avatarAndrew2012-05-19
不好意思再請教一下管理費的問題
Noah avatarNoah2012-05-21
那棟大樓管理費都是混一起算的嗎?還是可以知道純車位管理費?
Belly avatarBelly2012-05-25
應該都是有分開算的,畢竟會有住戶沒有買車位吧.所以若可知到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2-05-26
車位管理費就簡單了,不然若要照租金比例去分也不是很合理.
Dora avatarDora2012-05-27
租約寫都妳付 那她別的部分租人還是妳付 不會因此轉移
Hedy avatarHedy2012-06-01
這部分我倒是持不同看法,契約雖載明管理費由房客承租,
Bennie avatarBennie2012-06-04
(打錯,是繳納),但若該車位本身即為該戶可停用,故於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2-06-09
管理費中併收取車位管理費,若房東另將車位出租,使房客
無法就該車位使用收益,則該部分不應由房客繳付以維事理
Sarah avatarSarah2012-06-13
之公平~畢竟,契約以探求當事人真意為解釋之優先,契約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2-06-14
所稱「管理費」應無包含房東另外租人收益,而要由用不到
的房客去付費之意思~
Zanna avatarZanna2012-06-16
房東:我的意思就是妳要租我房子就要幫我付所有的管理費
其他部分你管我要怎麼用 不爽不要租 (真意) 若這樣咧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2-06-19
房客:我的意思就是我租你房子所付的管理費只限於租賃物
使用的部分,要嘛就是車位算進去,你一物兩租你對我債務
Elvira avatarElvira2012-06-19
不履行,要嘛就是就此部分欠缺合意,我無契約上給付義務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2-06-19
,但不動產租約除去此部分仍為有效,仍要依約交付租賃物
Oscar avatarOscar2012-06-22
給我至租期屆滿~(然後放大絕...)不爽法院見~XD
個人相信,法院會為公平妥適之裁判~
Yedda avatarYedda2012-06-26
房東:我一開始就說租妳房子管理費2000 妳也同意了
現在眼紅我車位租人才來翻舊張哪有這種道理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2-07-01
妳覺得有用的人就該付你去跟租車位的說阿 (攤)
David avatarDavid2012-07-03
當初妳同意付"管理費2000"不是同意付"房子管理費"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2-07-06
(以上d&p小劇場)
Necoo avatarNecoo2012-07-09
詢問管委會是否有因為停車位而加收或少收管理費當依據~
Oscar avatarOscar2012-07-10
如果是機械式停車位,該車位管理費內還有分機械維護或者
Elma avatarElma2012-07-14
以存錢供日後更換機械為目的的相關費用,這些也有可能和
房東作為商談的點,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