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錢(保證金,押金)是房東說的算嗎? - 消費者保護
By Emily
at 2006-06-05T02:59
at 2006-06-05T02:59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pearl0815 (pearl)》之銘言:
: 一年漫長的租約...終於在5/31到期了
: 原本以為交還鑰匙拿回押金就可以擺脫那個惡房東了
: 沒想到12000的押金卻只能拿回6000...><
: 原因一:合約原本是簽好一個月固定收300塊水電費
: 但房東卻拿我跟上一個房客的用電量作比較
: 要我補足一年來所有多出來電費的差額
: =>合計1500
第一、如果當初合約有明顯寫明
"如果因為房客個人因素導致水電費用超過300,得另外收費"
房東才有權利收
否則,額外溢收的部分是不合法的
(刑法三三九條普通詐欺,以及涉嫌同法二百一十條偽造文書)
房東須舉證相關契約以及證明因為房客的住進導致他的損失
房貸法當中並沒有對於此種行為有特別約束
所以依照契約為主,若契約沒有約定,則按照常理
常理上,是不需要鳥他
: 原因二:我朋友因故在我那住了「兩」個月(3月中~5月中)
: 原本以為多付一個人「三」個月的水電費就可以了
: 可是房東卻要多收每個月1500的房租
: =>合計1500*3=4500
理由同上
這個問題也是按照當初契約的規定
若無
按照常理
不過就人情上是稍微意思意思補貼個一兩千的費用
如果房東人好就連毛都不用
: 5/31晚從九點多跟房東耗到快十二點
: 房東怎麼也不肯妥協或退讓
: 還說我幹嘛這麼計較這些錢
: 我不過是個學生耶...6000塊可以過好一陣子了
: 原本以為可以跟房東商量一個合理的電費
: 可是怎麼也說不過他
: 還有...為什麼我朋友明明就住在我房間裡
: 也沒有多佔用到其他的房間
: 又不是沒有付給他水電費
: 為什麼每個月多收1500也是他說的算
: 一點商量的餘地也沒有......
: 真是悔不當初啊~~
: 找了一間要跟房東一起住的房子
: 房子就像是一般公寓
: 房東住的是套房
: 分租另外兩間雅房
: 房東真的很不好相處
: 不是老是跟你擺個臭臉
: 就是對你講話很不客氣
: 連鄰居都說我們房東人怪怪的
: 所以房客流動率很高
: (可見這不是我個人主觀的偏見)
: 原本以為終於熬過一年了
: 不必因為提早退租被扣押金
: 但是還是硬生生被扣了6000大洋
: 所有的錢都由房東說的算
: 真不知道當初簽的合約拿來幹嘛用的
如果你當初簽下的合約裡面
有明文記載住宿的關係僅為當事人一人獨住
或是有明文記載不得長期、短期攜帶他人回來入住
如果有這些的話
恐怕你會比較不利
--
~~~~聽說怪獸也有人愛~~~~
五樓半走廊:http://www.wretch.cc/blog/bensho
請叫我胖子龍
--
: 一年漫長的租約...終於在5/31到期了
: 原本以為交還鑰匙拿回押金就可以擺脫那個惡房東了
: 沒想到12000的押金卻只能拿回6000...><
: 原因一:合約原本是簽好一個月固定收300塊水電費
: 但房東卻拿我跟上一個房客的用電量作比較
: 要我補足一年來所有多出來電費的差額
: =>合計1500
第一、如果當初合約有明顯寫明
"如果因為房客個人因素導致水電費用超過300,得另外收費"
房東才有權利收
否則,額外溢收的部分是不合法的
(刑法三三九條普通詐欺,以及涉嫌同法二百一十條偽造文書)
房東須舉證相關契約以及證明因為房客的住進導致他的損失
房貸法當中並沒有對於此種行為有特別約束
所以依照契約為主,若契約沒有約定,則按照常理
常理上,是不需要鳥他
: 原因二:我朋友因故在我那住了「兩」個月(3月中~5月中)
: 原本以為多付一個人「三」個月的水電費就可以了
: 可是房東卻要多收每個月1500的房租
: =>合計1500*3=4500
理由同上
這個問題也是按照當初契約的規定
若無
按照常理
不過就人情上是稍微意思意思補貼個一兩千的費用
如果房東人好就連毛都不用
: 5/31晚從九點多跟房東耗到快十二點
: 房東怎麼也不肯妥協或退讓
: 還說我幹嘛這麼計較這些錢
: 我不過是個學生耶...6000塊可以過好一陣子了
: 原本以為可以跟房東商量一個合理的電費
: 可是怎麼也說不過他
: 還有...為什麼我朋友明明就住在我房間裡
: 也沒有多佔用到其他的房間
: 又不是沒有付給他水電費
: 為什麼每個月多收1500也是他說的算
: 一點商量的餘地也沒有......
: 真是悔不當初啊~~
: 找了一間要跟房東一起住的房子
: 房子就像是一般公寓
: 房東住的是套房
: 分租另外兩間雅房
: 房東真的很不好相處
: 不是老是跟你擺個臭臉
: 就是對你講話很不客氣
: 連鄰居都說我們房東人怪怪的
: 所以房客流動率很高
: (可見這不是我個人主觀的偏見)
: 原本以為終於熬過一年了
: 不必因為提早退租被扣押金
: 但是還是硬生生被扣了6000大洋
: 所有的錢都由房東說的算
: 真不知道當初簽的合約拿來幹嘛用的
如果你當初簽下的合約裡面
有明文記載住宿的關係僅為當事人一人獨住
或是有明文記載不得長期、短期攜帶他人回來入住
如果有這些的話
恐怕你會比較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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