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官有沒有對業者開罰的權利? - 消費者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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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去開消保會調解

對方業者違反定型化契約跟契約內容

消保官要求業者三天內回應是否提供相關事物

(調解會在場所有委員都"建議"廠商提供)

結果我等了10多天都沒消息

打電話去地方政府消保會

接電話的小姐了解後

有打去聯絡業者,業者這時候才打電話給我

(推說太忙之類的...我X,一件事情拖到快半年,還在忙?)

我要求的內容還是說辦不到

(忙到連打一通電話告知我說辦不到都沒空)

所以我看調解應該是不久後就會收到調解不成立的通知了



問題在於

打電話去的時候有請小姐協助詢問消保官

是否就依我的申訴內容被侵害的權利與業者違反訂型化契約部份進行開罰

小姐應該是連看都沒看案子內容,也沒問負責的消保官就直接回我不行

這點我不怪他,畢竟消保會很忙大家都知道

我還是很感謝他打電話過去給廠商詢問

但是回答我的理由是"他們不是業務單位,所以不能進行開罰"

這點我就覺得奇怪了,不是常常看到新聞消保官喊說可以開罰

(也有開罰的實例,戴爾等)


請問消保法58條是由誰執行?是該營利事業的政府主管機關還是消保會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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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elly avatarKelly2011-05-12
原則上是主管機關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1-05-16
謝謝回應 調解不成立確定了
Madame avatarMadame2011-05-17
DELL案是以台北市政府的名義罰的,不是以消保官的名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