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大真K書中心的老闆和老闆娘痛毆讀者 - 消費者保護
By Charlotte
at 2006-08-01T11:22
at 2006-08-01T11:22
Table of Contents
2006/7/30
七夕情人節
我永遠也忘不了的日子
雖然我走出警局~就希望傷痛從此走出我的內心
但是打字的我~
手依然是顫抖的
忘不了當時的恐懼..........
...................親愛的對不起我又想起當時的情境了>_<
不好意思以下文章很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緣起~
今年三月初辭去工作想要專心準備高普考
由於原先住的地方離補習方蠻遠的且租金較高
考量未來的經濟壓力下打算另覓租屋地
後來補習下課後經過捷運站8號出口
林大真K書中心打出可以住宿又便宜的廣告
在考量未來的經濟壓力下~
上樓去參觀~
林大真她當時強力推銷”文昌位”
就是奇摩知識家裡網友所說的地毯彷彿會流出漿的那一間
環境的確不怎麼好~
但房租的確便宜~
她打算算我9個月30000元整.包水電
而且可以K書24小時,洗澡免費,洗衣機在樓上(事後都說要收錢)
在我考慮的當時~
經濟壓力不得不逼我低頭
我當時不知道不包含冷氣,因為正常的K書中心都有冷氣
但她的文昌位並沒有~~~這是我當時大意沒問清楚的地方
感到奇怪~
住我文昌位隔壁的女生
是一個很漂亮的女孩子
但剛入住的我
覺得為什麼老闆娘總是說她是多麼的可惡
心機重的多麼的可怕
所以我始終與她保持一定的距離
在老闆娘的強力洗腦下~
我當時甚至有點討厭她
但只是住隔壁
她的一舉一動,呼吸的氣息
直覺地都讓我覺得她不是怪人及壞人
後來無意間聽到她講電話
更證明我的判斷
我大膽的跟她做了朋友
卻引起之後我和老闆娘的爭端
我也從她口裡有禮貌聰慧的女孩
變成她口中什麼都是的女孩
甚至是陪睡免錢的女孩...... :(
宛如妓女般被辱罵著.......:(.........對不起我又哭了
衝突開始~
我的租約是到2006/12/1
我受不了數月來的精神折磨
在考試期間
她的惡言惡語更是如洪水猛獸般
侵蝕著我應沉靜的心
數月中發生太多的事
包括她要我們換位子她要改裝潢
等於是叫我們搬家但不退錢
我加了錢換到工作室去
希望換來心理的平靜
多花了一些錢終於換得我考前2個月的平靜
但是考完後我在也忍受不了了
我跟她談我要搬回家住
關於我的租金剩四個月她可否多少退一點?
(我們是一次付9個月的房租加一家共44500元正)
她要退K書券或是現金都OK
但是經濟壓力很大的我
只要求她退部分
但她一分一券都不退
她後來提議
你去找某位A先生
他租約正好月底到期
他的房租跟你的一樣看他要不要承接你剩下來的那幾個月
我跟他談了
一開始他不願意~
也表達了他無法幫忙的無奈
但是後來以純脆幫我的方式
概括承受兩個月
但老闆娘知道我們談妥後
刻意的刁難A先生
我心想A先生已經是純幫我的心態了
我想不如就那些錢就算了
反正我剩4個月我上來台北偶而還可以回來住
但是林大真老闆娘並沒有這麼想
她認為我要走就應該要把鑰匙還給她
~~~~~打人開始~~~~
我在搬東西到電梯時
她要我一定要把鑰匙還給她才可以走
強行拿走我的登機箱
中間的辱罵我就不多贅述~~住了幾個月也了解她會罵怎樣難聽的字眼~~
所以我忍了下來
但是在拉回我的登機箱時
她"林大真小姐"K書中心的老闆娘
一個巴掌狠很的甩過來
打在我的左臉上
我傻了~真的傻了~我沒被人家打過臉
第一次就獻給林大真小姐
但我忍住不還手
但她接下來的話更是讓我無法承受
"妳這個心機重恰查某.不知道死活只會讓人家睡免錢的"
我忍無可忍
我反擊了~我打回去了
真的很抱歉
我還手了
我承認我這個地方做錯了....>_<...(泣)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跑去拉老闆的衣服問他說
你怎麼可以看著你老婆這麼打我?
更令我訝異的事發生了
老闆一拳揮過來
我痛得跌到沙發旁的玻璃桌子
至今右臉在吃飯時仍有咀嚼的困難~~無法合攏
背後再補上一腿
第一次被男人打
居然是在這種情況下
我內心異常的惶恐
我一直以為老闆是一個耿直的老實人
雖說他對老闆娘的家暴傳聞不斷
但我總是眼見為憑
一如我對文昌位隔壁女生的看法一樣~
但是老闆對我的拳打腳踢
令我十分的失望且害怕
原本打算召開記者會
但與新聞界的學長姐討論過後
此事對我造成的陰影已經夠大夠深了
把事情鬧大只會成為我日後更深的陰影
PO在消費者保護板只是希望大家能夠不要再受欺負了
也想要問問大家我當時的處理方式好嗎?
我先去驗傷
頭撞到桌子
一進臺大醫院覺得十分想吐
但整天沒吃東西的我吐不出來卻感到痛苦萬分
有腦震盪的可能
朋友幫我看我的背沒有明顯的外傷或淤青
但我卻覺得很痛~不知道哪裡痛
台大的人聽到我的境遇感到十分的吃驚
也提醒我要仔細的跟醫生說我哪裡很痛哪裡不舒服
要講的愈誇張愈好~~~吃驚~~~
因為我要面對的是一個很會說誇張語言的人
我用字遣辭的嚴謹
只會為我帶來吃虧
接下來請在法院擔任法警的妹妹一起陪我去警察局
雖然我傷的不輕
多是內傷
但提告顯然對我一個外地人明顯的不利
後來我選擇和解
雖然賠償金非常不滿意
但是我只希望不要再有人受欺負了
不知道大家的看法如何?
謝謝大家收看這麼長的文章~
--
七夕情人節
我永遠也忘不了的日子
雖然我走出警局~就希望傷痛從此走出我的內心
但是打字的我~
手依然是顫抖的
忘不了當時的恐懼..........
...................親愛的對不起我又想起當時的情境了>_<
不好意思以下文章很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緣起~
今年三月初辭去工作想要專心準備高普考
由於原先住的地方離補習方蠻遠的且租金較高
考量未來的經濟壓力下打算另覓租屋地
後來補習下課後經過捷運站8號出口
林大真K書中心打出可以住宿又便宜的廣告
在考量未來的經濟壓力下~
上樓去參觀~
林大真她當時強力推銷”文昌位”
就是奇摩知識家裡網友所說的地毯彷彿會流出漿的那一間
環境的確不怎麼好~
但房租的確便宜~
她打算算我9個月30000元整.包水電
而且可以K書24小時,洗澡免費,洗衣機在樓上(事後都說要收錢)
在我考慮的當時~
經濟壓力不得不逼我低頭
我當時不知道不包含冷氣,因為正常的K書中心都有冷氣
但她的文昌位並沒有~~~這是我當時大意沒問清楚的地方
感到奇怪~
住我文昌位隔壁的女生
是一個很漂亮的女孩子
但剛入住的我
覺得為什麼老闆娘總是說她是多麼的可惡
心機重的多麼的可怕
所以我始終與她保持一定的距離
在老闆娘的強力洗腦下~
我當時甚至有點討厭她
但只是住隔壁
她的一舉一動,呼吸的氣息
直覺地都讓我覺得她不是怪人及壞人
後來無意間聽到她講電話
更證明我的判斷
我大膽的跟她做了朋友
卻引起之後我和老闆娘的爭端
我也從她口裡有禮貌聰慧的女孩
變成她口中什麼都是的女孩
甚至是陪睡免錢的女孩...... :(
宛如妓女般被辱罵著.......:(.........對不起我又哭了
衝突開始~
我的租約是到2006/12/1
我受不了數月來的精神折磨
在考試期間
她的惡言惡語更是如洪水猛獸般
侵蝕著我應沉靜的心
數月中發生太多的事
包括她要我們換位子她要改裝潢
等於是叫我們搬家但不退錢
我加了錢換到工作室去
希望換來心理的平靜
多花了一些錢終於換得我考前2個月的平靜
但是考完後我在也忍受不了了
我跟她談我要搬回家住
關於我的租金剩四個月她可否多少退一點?
(我們是一次付9個月的房租加一家共44500元正)
她要退K書券或是現金都OK
但是經濟壓力很大的我
只要求她退部分
但她一分一券都不退
她後來提議
你去找某位A先生
他租約正好月底到期
他的房租跟你的一樣看他要不要承接你剩下來的那幾個月
我跟他談了
一開始他不願意~
也表達了他無法幫忙的無奈
但是後來以純脆幫我的方式
概括承受兩個月
但老闆娘知道我們談妥後
刻意的刁難A先生
我心想A先生已經是純幫我的心態了
我想不如就那些錢就算了
反正我剩4個月我上來台北偶而還可以回來住
但是林大真老闆娘並沒有這麼想
她認為我要走就應該要把鑰匙還給她
~~~~~打人開始~~~~
我在搬東西到電梯時
她要我一定要把鑰匙還給她才可以走
強行拿走我的登機箱
中間的辱罵我就不多贅述~~住了幾個月也了解她會罵怎樣難聽的字眼~~
所以我忍了下來
但是在拉回我的登機箱時
她"林大真小姐"K書中心的老闆娘
一個巴掌狠很的甩過來
打在我的左臉上
我傻了~真的傻了~我沒被人家打過臉
第一次就獻給林大真小姐
但我忍住不還手
但她接下來的話更是讓我無法承受
"妳這個心機重恰查某.不知道死活只會讓人家睡免錢的"
我忍無可忍
我反擊了~我打回去了
真的很抱歉
我還手了
我承認我這個地方做錯了....>_<...(泣)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跑去拉老闆的衣服問他說
你怎麼可以看著你老婆這麼打我?
更令我訝異的事發生了
老闆一拳揮過來
我痛得跌到沙發旁的玻璃桌子
至今右臉在吃飯時仍有咀嚼的困難~~無法合攏
背後再補上一腿
第一次被男人打
居然是在這種情況下
我內心異常的惶恐
我一直以為老闆是一個耿直的老實人
雖說他對老闆娘的家暴傳聞不斷
但我總是眼見為憑
一如我對文昌位隔壁女生的看法一樣~
但是老闆對我的拳打腳踢
令我十分的失望且害怕
原本打算召開記者會
但與新聞界的學長姐討論過後
此事對我造成的陰影已經夠大夠深了
把事情鬧大只會成為我日後更深的陰影
PO在消費者保護板只是希望大家能夠不要再受欺負了
也想要問問大家我當時的處理方式好嗎?
我先去驗傷
頭撞到桌子
一進臺大醫院覺得十分想吐
但整天沒吃東西的我吐不出來卻感到痛苦萬分
有腦震盪的可能
朋友幫我看我的背沒有明顯的外傷或淤青
但我卻覺得很痛~不知道哪裡痛
台大的人聽到我的境遇感到十分的吃驚
也提醒我要仔細的跟醫生說我哪裡很痛哪裡不舒服
要講的愈誇張愈好~~~吃驚~~~
因為我要面對的是一個很會說誇張語言的人
我用字遣辭的嚴謹
只會為我帶來吃虧
接下來請在法院擔任法警的妹妹一起陪我去警察局
雖然我傷的不輕
多是內傷
但提告顯然對我一個外地人明顯的不利
後來我選擇和解
雖然賠償金非常不滿意
但是我只希望不要再有人受欺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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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eila
at 2006-08-06T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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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hrist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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