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自行幫顧客點餐 - 消費者保護

Iris avatar
By Iris
at 2010-02-02T23:17

Table of Contents

我還是不認為店家多送的餐點是要約
畢竟菜單上客戶點了幾樣菜色是一清二楚
店家也可以知道暫時客戶並無加點的意思

再如原PO所陳述,若店家自己明知第三碗飯非客戶所點
,而此時菜單上劃了幾樣菜是具體明確之下
若將"混雜在其他菜裡的第三碗飯"之遞送解釋為要約,
似乎不能保障消費者的締約意願;
這種"要約",就姑且將它成為突襲性要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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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要約的原始定義,是要具備客觀上足以使人信賴
要約人有意締約;
在我認為,店家惡意遞送菜單外之餐點,將之混雜於客戶餐食內遞送之,
並不能解釋為要約;畢竟若解為要約,不締是將"識別意思表示"
的風險轉嫁於酒酣耳熱的食客之上,吃飯都已經很忙了還要
注意店家哪幾樣餐點是突襲性要約,我想並不恰當

客戶明知而食或不知而食,有認為得作為消費者"有無締約意願"的區別標準
但此時似乎將導致消費者於具體個案上負擔"知不知情"的舉證責任
對善意的消費者而言似有不妥

至於惡意遞送菜單外之餐點,可以用不當得利中的
強迫得利法理處理之(第三碗飯本非契約內容,自為非給付型不當得利);

消費者明知第三碗飯非己所點,而不為反對之表示
此為是否構成無因管理之"承認"的問題









※ 引述《magicgreet (grant)》之銘言:
: 剛剛打去1950
: 跟接電話的服務人員講解 店家在未告知的狀況下多點菜
: 不知道是法條不熟還是怎樣 居然說這樣店家沒啥責任 只是單純的訓練不足
: 1950只負責如果你事後吃壞肚子的醫療賠償等等 其他消費糾紛消保法沒有保障
: 以上是轉錄接電話小姐說的 真實性不清楚
: 那以後去士林夜市買滷味 鹹酥雞 這種會混雜多樣食材的時候 自己要注意了
: 等到消費者不小心吃了 再被店家追出來要錢也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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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ck avatar
By Jack
at 2010-02-07T04:11
恩,有種情況是在座人皆錯以為A菜是朋友加點,而共食了
Elizabeth avatar
By Elizabeth
at 2010-02-08T04:12
最後分帳時,才會發現是被店家偷上,我以為這不應該付錢
Margaret avatar
By Margaret
at 2010-02-10T23:20
吃個飯還要小心店家有沒有挖洞給你跳 真是.....
Jake avatar
By Jake
at 2010-02-13T15:09
我也認同這篇欸,因為我覺得在未告知的情況底下
店家自行劃單跟前面吃掉的問題,其實是不太一樣的

奇拍買賣家保障方案問題...

Rachel avatar
By Rachel
at 2010-02-02T12:00
奇拍於2009-09-21 已將確認詐欺信件寄送給我, 但我在9月28日因公出差在國外,於12月23日回國, 期間有資料準備及聯絡奇拍的困難(沒筆電), 奇拍客服回覆: �� ...

請益 高雄芳崗建設

Tristan Cohan avatar
By Tristan Cohan
at 2010-02-01T16:38
高雄的同學簡稱A 我跟我朋友一夥人星期四去高雄玩(從台北),順便去拜訪一位住在高雄的同學,本來預定 星期五晚上要去嘉義,我們把行李落腳在A家 ...

店家送錯餐點,但吃了才發現錯了。這時責任規屬在誰身上啊?

Oscar avatar
By Oscar
at 2010-02-01T15:35
這是小弟之前的經驗 去某間店點焗烤吃 那間店的焗烤因為起士又多又厚 所以不把起士翻開的情況下是很難知道下面放的是什麼 現在的問題是 小弟點的 ...

店家自行幫顧客點餐

Elma avatar
By Elma
at 2010-02-01T12:04
※ 引述《magicgreet (grant)》之銘言: : 剛剛打去1950 : 跟接電話的服務人員講解 店家在未告知的狀況下多點菜 : 不知道是法條不熟還是怎樣 居然說這樣店� ...

店家自行幫顧客點餐

Damian avatar
By Damian
at 2010-02-01T10:40
剛剛打去1950 跟接電話的服務人員講解 店家在未告知的狀況下多點菜 不知道是法條不熟還是怎樣 居然說這樣店家沒啥責任 只是單純的訓練不足 1950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