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的消費者必備知識=====預防重於治療 - 鑑賞期
By Belly
at 2007-04-30T22:22
at 2007-04-30T22:22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UniFish (閃光魚)》之銘言:
感謝您的辛苦整理
就讓在下雞婆的來補充
同時發點牢騷吧...
: 大家好,小的先前因為一些事件,所以在消基會服務約3個月左右..
: 這幾個月在看一般民眾申訴的案件,發現有些觀念需要被建立..
: 所以在這裡整理一下,有些可能需要討論....
: *基本常識類:
: Q1:什麼是"消費者"??
: A1:消費者是指最終端的使用者
白話點來說,就是該項商品or服務並非買來轉售
例如B向A購入某物後轉售予C
則B即非消保法定義之"消費者"
再延伸解釋,如果購入某物系為營利所用
買方亦不視為消費者
最常見的就是營業用車的維修、保固糾紛
即非屬消保法適用之範疇
: Q2:xx貨運把我們公司的東西寄丟了,他們不負責怎麼辦
: A2:業者vs業者,並不是消費關係,你走錯地方了~孩子..
順便解釋一下業者的定義
簡單講就是"以該項交易買賣為營業"
雖然一句話就講死了,其實問題很多......
首先,"營業"定義為何?難道非得營利事業登記才算數?
那麼路邊攤、還有下面提及的網拍又該怎麼定位?
或許有人會說網拍上"偶一為之"的販售程度不至於能夠以業者看待之
不過那種常常有貨能大量出清的賣家又該怎麼分類呢?
另外消保法施行細則中的第二條又將企業經營者的認定給放寬 (還是我解讀錯誤)
反倒造成更模糊的情況
目前而言,認定由各縣市消保官自由心證
怎麼講都對、也可以不對
端看大人如何去解釋看待了
: Q3:消基會裡頭有消保官嗎?
: A3:消保官不在消基會裡頭,消保官是政府單位,消基會是民間團體
: Q4:行政院消保會和消基會有什麼不同??
: A4:行政院消保會是政府單位,有執行的公權力..
: 消基會是民間公益團體,幫忙替消費者和業者間協調,主要收入來源是"捐款"
沒錯,消保會有公權力去執行
卻也礙於法令綁手綁腳
不是"官商勾結"、"包庇業者",就是惹得業者祭出"處理偏頗"、"案件審核草率"
公親變事主,扣上的每頂帽子都不好戴啊....
相較之下,消基會雖然窮 (抱歉我說話就這麼直啊)
不過沒有身分上的顧忌,擺明了就是和業者對立
做事可以比較鄉民化,所以大家看到的聳動新聞八成都是消基會發難的
被告?怕什麼!咱們有律師啊!!
總之
沒令牌的可以到處踢館,只是踢沒那麼痛還可能被反咬
有尚方寶劍的不能亂揮,砍重了、砍輕了、砍錯了被參一筆就麻煩了
所以?公務員劣根性大家都知道的
我也就明著講
消保官也是公務員
怕事的消保官不是沒有,只能祈禱自己別好運遇上了...
真碰著了...? 那就玩鬥獸棋吧...... -_+;
: *一般買賣類:
: Q1:我去店家買xxx,回來不喜歡,我可以退嗎??有七天鑑賞期??
: A1:不能退,也沒有鑑賞期,除非店家本身服務項目有提供退換貨,
: 依業者規定。
: Q2:我在網拍買東西有沒有七天鑑賞期??
: A2:消保法規定是針對"企業經營者",若網拍的東西是那種二手出清
: 或是單純脫手類的,就沒有適用消保法,依該賣家賣東西的性質來判定
: Q3:買到的東西有瑕玼怎麼辦:
: A3:店家有義務要幫你處理,不過退錢、換貨、維修依業者規定,不過
: 短時間換新品幾乎都是共識,記得不要拖太久,愈快愈好,不然無
: 法証明是一買來就壞的就麻煩了
: Q4:我跑去店家買東西買貴了,能不能要求退錢
: A4:你想太多了,各人造業各人擔..(合掌)
: 除非業者有提供退錢的服務,例:家樂福
簡單講,一般買賣除非有:
1.業者提供退貨服務
2.該項商品本身為瑕疵品 ("瑕疵"又是另一門學問了...)
3.該項商品於正常使用下造成危險 (這個要辯又更麻煩了...)
4.其他 (喂...!! -_-;)
不然是不能要求退貨的
倒是Unifish說得沒錯,交易後有什麼主張要求的要盡快!
業者處理起來方便,有時會講情面的答應下來
還是囉唆一下,買東西掏錢、簽名之前請三思
就算業者提供退、換貨服務
謹慎點,看清楚是否要符合啥條件
事前預防遠勝於事後收尾啊
: Q5:我被拉進專櫃被推銷後買了想退怎麼辦:
: A5:七日內憑購買證明可以無條件退錢,最好是在七日內寄存證信函書面告知
: 不然業者可能會裝死,記住喔!!口頭沒有效力..
更正一下,口頭允諾亦視為契約一部份
只不過會大演羅生門...
: Q6:承上題,若我是受到邀約然後自己走進店內買東西怎麼辦?:
: A6:俗話說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若是這種情形,業者會靠北說是你自己走進來的..
: 基本上這招行不通,這樣還是訪問買賣,但業者不理你你也沒辦法,
: 只能向消保會或是消基會投訴,然後經過漫長的協調,才可能會有完善的結果..
: 所以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不想買就當場拒絕,對別人仁慈就是對自己殘酷」
Q5、Q6兩種情況、再加上最近很熱鬧(?)的電視購物
買了想退?
業者同意
收貨後7天內向業者表明退貨意願 ─────→ 可喜可樂~~皆大歡喜
│ 收工
│業者不同意 或者
│有被推託的感覺
│
↓
一樣是7天內寄存證信函,內容簡明寫上:
你哪位?
對方哪位?
購買時間地點商品
購買方式 (郵購買賣、被推銷、被拐、被騙、被迷昏...等)
付款方式 (信用卡的寫上哪家銀行,順便寄一份給他們)
提出退貨時間(大多為寄信當日)
依照消保法第19條要求退貨
收工
總之七天內有一擊逆轉的紅血超必殺技 ─ 存證信函可以放
過了頭七就難以回天了,請把握良辰吉時
這樣還搞不定再去找消保團體吧
還是再囉唆一下,買東西掏錢、簽名之前請三思... @@;
: Q7:若我可以退貨了,我要準備什麼東西??
: A7:要持當初的購買證明,而且東西要恢復原狀,讓業者可以重新包裝重新上架,
: 相關規定要參考民法259條,因為法條太麻煩了,簡單來說..
: 若退貨的東西有損壞(原先有瑕玼的不算),或是使用過無法恢復原狀的(像保養品)
: 必須自付擔一點費用。
: Q8:我買東西付了訂金,然後我不想要了怎麼辦?
: A8:付了訂金,若要解除買賣契約的話,若是原因出在消費者這邊
: 業者有權沒收訂金,當然看老闆願不願意還你;
: 若是原因出在業者,可以以民法249條要求返還2倍的訂金
: *補習班退費
: Q1.我報名後不想上了退費怎麼辦??
: A1.這要分幾種情況說明:
: 1.未開課:
: 依照各地區的短期補習班管理辦法為主,高雄市:開課前是退70%
: 2.已開課,但不到1/3:
: 依照各地區的短期補習班管理辦法為主,高雄市:開課未達1/3是退50%
: 3.已開課超過1/3:
: 無法退費...
: Q2:我報名美容課程,退費是以什麼為標準??
: A2:美容課程和補習班的完全是不同的東西,若是被推銷的話,
: 依消保法第19條在七日內可無條件退費,但是若有使用產品的話..
: 可能需要付擔一點產品費用。
: 若是自己跑去報名的話,就沒辦法了,除非該課程造成身體不良影響
: 要持有証明文件,要求業者退費。(診斷證明之類的)
: *申辦手機
: Q1:我門號綁兩年,怎麼兩年到了還一直扣錢
: A2:若合約到期,若沒要求停話,則當做繼使用,當初的契約有寫喔
: (真的有人會覺得這樣不合理..orz)
: Q2:我申辦門號後,但我家收不到訊號
: A2:可要求業者處理,基本上有幾種方式
: 1.無條件解約,但是新辦的手機要恢復原狀返還..(最常)
: 2.要求加裝基地台,至訊號開通前不收月租費
: 3.剩下的要看業者要怎麼處理
: *票券問題
: Q1:我買的機票不見了,可以請航空公司補發嗎??
: A1:機票大致上分兩種:
: 1.有記名的機票:
: 可以補發,因為只有你才能使用,所以遺失了別人撿到也沒用
: 2.無記名的機票:
: 因為人人皆可使用,不見了搞不好有人撿到會去坐,所以業者
: 可以不用為你的過失而補發給你。
: Q2:我買了音樂會的門票,不見了可以要求補發嗎??
: A2:不可以,因為門票都不會記名,誰拿到就誰進場,業者不用為你
: 保管不善的過失負責
: *契約問題
: Q1:什麼是定型化契約?
: A1:指以企業經營者提出之定型化契約條款作為契約內容之全部或一部而訂定之契約。
: Q2:定型化契約有審閱期嗎?
: A2:定型化契約有五天的審閱期,可隨時取消,有繳錢的話也可以退款.
: 但業者可能會靠北東靠北西,所以事先先慢點繳錢比較不會麻煩。
: Q3:既然業者會靠北東靠北西,那他們會不會有小動作?
: A3:當然會,若你仔細看契約,可能會加註一條:
: 「本人已詳盡閱讀此契約,已完全實行審閱的權利」
: 有這條你簽了就是確定審閱了~~當然這還是有解釋的空間
: 與其事後走調解或訴訟,還是事先打打預防針會好一點
: Q4:他只叫我簽這裡和那裡,我也沒看契約,這樣簽名有效嗎??
: A4:個人造業個人擔,以這種角度主張契約無效是沒有用的,
: 誰叫你不看契約,就胡亂簽了下去,不管是辦手機還是購屋等等的
: 簽了就是有效,請為自己行為負責
: Q5:契約怎麼樣才無效?
: A5:一言難盡,可以拿契約去比對行政院發佈的"定型化契約範本",看有沒有
: 明顯對消貴者不公平,若有的話,那條無效,不過實際上要問律師或是
: 消保官才會準
以上Unifish都已經整理得很清楚
不過我還是得囉唆一下,買東西掏錢、簽ㄇㄧㄥ...... (閉嘴!唐三藏啊你!)
至於一開始提到的"非消保法管轄"糾紛
可以找鄉鎮區公所調解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
要是案件很大,建議就看情形考慮提告吧
反正在小單位也和解不了
省得轉來轉去浪費時間
來個小提醒
"有時"直接找主管機關下手會比較有效率
例如: 補習班 → 教育局
食品、醫療 → 衛生局
保險 → 保險局、保發會
金融 → 金管會
尤其是某些大公司
人家一缸子的法務不是白養的
要消保官罰它?看看消保法裡規定開罰是誰說了算吧...
----
靜音潛水模式啟動 下潛開始!
----
--
感謝您的辛苦整理
就讓在下雞婆的來補充
同時發點牢騷吧...
: 大家好,小的先前因為一些事件,所以在消基會服務約3個月左右..
: 這幾個月在看一般民眾申訴的案件,發現有些觀念需要被建立..
: 所以在這裡整理一下,有些可能需要討論....
: *基本常識類:
: Q1:什麼是"消費者"??
: A1:消費者是指最終端的使用者
白話點來說,就是該項商品or服務並非買來轉售
例如B向A購入某物後轉售予C
則B即非消保法定義之"消費者"
再延伸解釋,如果購入某物系為營利所用
買方亦不視為消費者
最常見的就是營業用車的維修、保固糾紛
即非屬消保法適用之範疇
: Q2:xx貨運把我們公司的東西寄丟了,他們不負責怎麼辦
: A2:業者vs業者,並不是消費關係,你走錯地方了~孩子..
順便解釋一下業者的定義
簡單講就是"以該項交易買賣為營業"
雖然一句話就講死了,其實問題很多......
首先,"營業"定義為何?難道非得營利事業登記才算數?
那麼路邊攤、還有下面提及的網拍又該怎麼定位?
或許有人會說網拍上"偶一為之"的販售程度不至於能夠以業者看待之
不過那種常常有貨能大量出清的賣家又該怎麼分類呢?
另外消保法施行細則中的第二條又將企業經營者的認定給放寬 (還是我解讀錯誤)
反倒造成更模糊的情況
目前而言,認定由各縣市消保官自由心證
怎麼講都對、也可以不對
端看大人如何去解釋看待了
: Q3:消基會裡頭有消保官嗎?
: A3:消保官不在消基會裡頭,消保官是政府單位,消基會是民間團體
: Q4:行政院消保會和消基會有什麼不同??
: A4:行政院消保會是政府單位,有執行的公權力..
: 消基會是民間公益團體,幫忙替消費者和業者間協調,主要收入來源是"捐款"
沒錯,消保會有公權力去執行
卻也礙於法令綁手綁腳
不是"官商勾結"、"包庇業者",就是惹得業者祭出"處理偏頗"、"案件審核草率"
公親變事主,扣上的每頂帽子都不好戴啊....
相較之下,消基會雖然窮 (抱歉我說話就這麼直啊)
不過沒有身分上的顧忌,擺明了就是和業者對立
做事可以比較鄉民化,所以大家看到的聳動新聞八成都是消基會發難的
被告?怕什麼!咱們有律師啊!!
總之
沒令牌的可以到處踢館,只是踢沒那麼痛還可能被反咬
有尚方寶劍的不能亂揮,砍重了、砍輕了、砍錯了被參一筆就麻煩了
所以?公務員劣根性大家都知道的
我也就明著講
消保官也是公務員
怕事的消保官不是沒有,只能祈禱自己別好運遇上了...
真碰著了...? 那就玩鬥獸棋吧...... -_+;
: *一般買賣類:
: Q1:我去店家買xxx,回來不喜歡,我可以退嗎??有七天鑑賞期??
: A1:不能退,也沒有鑑賞期,除非店家本身服務項目有提供退換貨,
: 依業者規定。
: Q2:我在網拍買東西有沒有七天鑑賞期??
: A2:消保法規定是針對"企業經營者",若網拍的東西是那種二手出清
: 或是單純脫手類的,就沒有適用消保法,依該賣家賣東西的性質來判定
: Q3:買到的東西有瑕玼怎麼辦:
: A3:店家有義務要幫你處理,不過退錢、換貨、維修依業者規定,不過
: 短時間換新品幾乎都是共識,記得不要拖太久,愈快愈好,不然無
: 法証明是一買來就壞的就麻煩了
: Q4:我跑去店家買東西買貴了,能不能要求退錢
: A4:你想太多了,各人造業各人擔..(合掌)
: 除非業者有提供退錢的服務,例:家樂福
簡單講,一般買賣除非有:
1.業者提供退貨服務
2.該項商品本身為瑕疵品 ("瑕疵"又是另一門學問了...)
3.該項商品於正常使用下造成危險 (這個要辯又更麻煩了...)
4.其他 (喂...!! -_-;)
不然是不能要求退貨的
倒是Unifish說得沒錯,交易後有什麼主張要求的要盡快!
業者處理起來方便,有時會講情面的答應下來
還是囉唆一下,買東西掏錢、簽名之前請三思
就算業者提供退、換貨服務
謹慎點,看清楚是否要符合啥條件
事前預防遠勝於事後收尾啊
: Q5:我被拉進專櫃被推銷後買了想退怎麼辦:
: A5:七日內憑購買證明可以無條件退錢,最好是在七日內寄存證信函書面告知
: 不然業者可能會裝死,記住喔!!口頭沒有效力..
更正一下,口頭允諾亦視為契約一部份
只不過會大演羅生門...
: Q6:承上題,若我是受到邀約然後自己走進店內買東西怎麼辦?:
: A6:俗話說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若是這種情形,業者會靠北說是你自己走進來的..
: 基本上這招行不通,這樣還是訪問買賣,但業者不理你你也沒辦法,
: 只能向消保會或是消基會投訴,然後經過漫長的協調,才可能會有完善的結果..
: 所以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不想買就當場拒絕,對別人仁慈就是對自己殘酷」
Q5、Q6兩種情況、再加上最近很熱鬧(?)的電視購物
買了想退?
業者同意
收貨後7天內向業者表明退貨意願 ─────→ 可喜可樂~~皆大歡喜
│ 收工
│業者不同意 或者
│有被推託的感覺
│
↓
一樣是7天內寄存證信函,內容簡明寫上:
你哪位?
對方哪位?
購買時間地點商品
購買方式 (郵購買賣、被推銷、被拐、被騙、被迷昏...等)
付款方式 (信用卡的寫上哪家銀行,順便寄一份給他們)
提出退貨時間(大多為寄信當日)
依照消保法第19條要求退貨
收工
總之七天內有一擊逆轉的紅血超必殺技 ─ 存證信函可以放
過了頭七就難以回天了,請把握良辰吉時
這樣還搞不定再去找消保團體吧
還是再囉唆一下,買東西掏錢、簽名之前請三思... @@;
: Q7:若我可以退貨了,我要準備什麼東西??
: A7:要持當初的購買證明,而且東西要恢復原狀,讓業者可以重新包裝重新上架,
: 相關規定要參考民法259條,因為法條太麻煩了,簡單來說..
: 若退貨的東西有損壞(原先有瑕玼的不算),或是使用過無法恢復原狀的(像保養品)
: 必須自付擔一點費用。
: Q8:我買東西付了訂金,然後我不想要了怎麼辦?
: A8:付了訂金,若要解除買賣契約的話,若是原因出在消費者這邊
: 業者有權沒收訂金,當然看老闆願不願意還你;
: 若是原因出在業者,可以以民法249條要求返還2倍的訂金
: *補習班退費
: Q1.我報名後不想上了退費怎麼辦??
: A1.這要分幾種情況說明:
: 1.未開課:
: 依照各地區的短期補習班管理辦法為主,高雄市:開課前是退70%
: 2.已開課,但不到1/3:
: 依照各地區的短期補習班管理辦法為主,高雄市:開課未達1/3是退50%
: 3.已開課超過1/3:
: 無法退費...
: Q2:我報名美容課程,退費是以什麼為標準??
: A2:美容課程和補習班的完全是不同的東西,若是被推銷的話,
: 依消保法第19條在七日內可無條件退費,但是若有使用產品的話..
: 可能需要付擔一點產品費用。
: 若是自己跑去報名的話,就沒辦法了,除非該課程造成身體不良影響
: 要持有証明文件,要求業者退費。(診斷證明之類的)
: *申辦手機
: Q1:我門號綁兩年,怎麼兩年到了還一直扣錢
: A2:若合約到期,若沒要求停話,則當做繼使用,當初的契約有寫喔
: (真的有人會覺得這樣不合理..orz)
: Q2:我申辦門號後,但我家收不到訊號
: A2:可要求業者處理,基本上有幾種方式
: 1.無條件解約,但是新辦的手機要恢復原狀返還..(最常)
: 2.要求加裝基地台,至訊號開通前不收月租費
: 3.剩下的要看業者要怎麼處理
: *票券問題
: Q1:我買的機票不見了,可以請航空公司補發嗎??
: A1:機票大致上分兩種:
: 1.有記名的機票:
: 可以補發,因為只有你才能使用,所以遺失了別人撿到也沒用
: 2.無記名的機票:
: 因為人人皆可使用,不見了搞不好有人撿到會去坐,所以業者
: 可以不用為你的過失而補發給你。
: Q2:我買了音樂會的門票,不見了可以要求補發嗎??
: A2:不可以,因為門票都不會記名,誰拿到就誰進場,業者不用為你
: 保管不善的過失負責
: *契約問題
: Q1:什麼是定型化契約?
: A1:指以企業經營者提出之定型化契約條款作為契約內容之全部或一部而訂定之契約。
: Q2:定型化契約有審閱期嗎?
: A2:定型化契約有五天的審閱期,可隨時取消,有繳錢的話也可以退款.
: 但業者可能會靠北東靠北西,所以事先先慢點繳錢比較不會麻煩。
: Q3:既然業者會靠北東靠北西,那他們會不會有小動作?
: A3:當然會,若你仔細看契約,可能會加註一條:
: 「本人已詳盡閱讀此契約,已完全實行審閱的權利」
: 有這條你簽了就是確定審閱了~~當然這還是有解釋的空間
: 與其事後走調解或訴訟,還是事先打打預防針會好一點
: Q4:他只叫我簽這裡和那裡,我也沒看契約,這樣簽名有效嗎??
: A4:個人造業個人擔,以這種角度主張契約無效是沒有用的,
: 誰叫你不看契約,就胡亂簽了下去,不管是辦手機還是購屋等等的
: 簽了就是有效,請為自己行為負責
: Q5:契約怎麼樣才無效?
: A5:一言難盡,可以拿契約去比對行政院發佈的"定型化契約範本",看有沒有
: 明顯對消貴者不公平,若有的話,那條無效,不過實際上要問律師或是
: 消保官才會準
以上Unifish都已經整理得很清楚
不過我還是得囉唆一下,買東西掏錢、簽ㄇㄧㄥ...... (閉嘴!唐三藏啊你!)
至於一開始提到的"非消保法管轄"糾紛
可以找鄉鎮區公所調解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
要是案件很大,建議就看情形考慮提告吧
反正在小單位也和解不了
省得轉來轉去浪費時間
來個小提醒
"有時"直接找主管機關下手會比較有效率
例如: 補習班 → 教育局
食品、醫療 → 衛生局
保險 → 保險局、保發會
金融 → 金管會
尤其是某些大公司
人家一缸子的法務不是白養的
要消保官罰它?看看消保法裡規定開罰是誰說了算吧...
----
靜音潛水模式啟動 下潛開始!
----
--
All Comments
By Gary
at 2007-05-02T03:56
at 2007-05-02T03:56
By Heather
at 2007-05-03T08:47
at 2007-05-03T08:47
By Tom
at 2007-05-04T17:58
at 2007-05-04T17:58
By Connor
at 2007-05-07T05:07
at 2007-05-07T05:07
By David
at 2007-05-11T20:00
at 2007-05-11T20:00
By Zanna
at 2007-05-14T20:02
at 2007-05-14T20:02
By Zora
at 2007-05-15T02:46
at 2007-05-15T02:46
By Caitlin
at 2007-05-16T23:42
at 2007-05-16T23:42
By Yuri
at 2007-05-17T18:32
at 2007-05-17T18:32
By Zenobia
at 2007-05-19T11:23
at 2007-05-19T11:23
By Lucy
at 2007-05-21T20:04
at 2007-05-21T20:04
By Adele
at 2007-05-21T23:00
at 2007-05-21T23:00
Related Posts
我的新鍋蓋已經慢了3個月了...該怎麼辦?
By Erin
at 2007-04-30T14:18
at 2007-04-30T14:18
關於高雄志光補習退費問題!急(己爬文)
By Erin
at 2007-04-27T19:57
at 2007-04-27T19:57
關於高雄志光補習退費問題!急(己爬文)
By Puput
at 2007-04-26T16:30
at 2007-04-26T16:30
關於高雄志光補習退費問題!急(己爬文)
By Necoo
at 2007-04-26T10:49
at 2007-04-26T10:49
pchome購物~居然寄來二手品!如何處理~뜠…
By Jacky
at 2007-04-26T06:13
at 2007-04-26T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