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應該算是台灣人特有的通病吧(不知道外國的情形有沒有這麼嚴重)。
無論是買東西,甚至是到公家機關辦事情,大多數的人幾乎都不會看那些說明或是
注意事項;甚至在簽訂契約的時候,大多都是連瞄都沒瞄就直接簽下去了。
我之前在公家機關工作的時候,時常就會有民眾拿著公文直接就跑來問說為什麼補
助沒過,一來就是氣呼呼的。跟他們說明的時候,逐字逐句唸公文給他們聽,他們
才愰然大悟說原來自己不符合的原因。也就是說,他們在接到公文的那個時間點,基
本上是不會去看內容的,直接就是要你給答案。重點是,當你很仔細跟他們說明的
時候,他們的固定答案都是:「你這樣講我聽不懂」,好像你給的答案不是他們想要
的答案的時候,就是聽不懂。
即使現在自己在國營企業做事,也常常遇到這一類的民眾。應該說,我們的教育好像
沒教過我們做什麼事情的時候,都必須仔細的去觀察。或許這麼說可能會對我們上一
代很失禮,但是我們上一代對於說明書這類的東西都是放一邊,自己用嚐試的精神去
使用東西,等到發現都不會用的時候,直覺就是找人幫忙,連說明書看一眼的時間都
不用。
我現在無論是辦卡或是要簽手術同意書的時候,都會仔細閱讀裡面的每一項條文,如
果有看到不懂的或是語意很曖昧的,我都會要求對方說明給我聽。畢竟不發問的人是
放棄自己權利的人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