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主揪請自己申請Blog或論壇 - 消費者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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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還在招兵買馬階段,要揪人要找資源,在板上很正常,人多嘛

等到團員「匯出分攤之訴訟費」之後,會有更多需要聯絡的事項

此時請主揪在自己的blog or論壇聯絡,以免文章被淹沒而該看的團員沒看到

討論法律見解、通知出庭時間、法庭攻防記錄,一樣可以po在板上讓大家討論



據我所知,pixnet, roodo均有非會員私密留言的功能,團員可留資料不會外流

請各位主揪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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さくら:我愛你 我的戀人
請再稍微等一等
我想要成長為
你心目中所想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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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llum avatarCallum2009-07-09
了解~
Charlie avatarCharlie2009-07-14
我已經有去痞客邦請了~~~
Robert avatarRobert2009-07-17
我也去請了@@帳號DELLLAWSUIT
中北區發問請移駕一下
Lydia avatarLydia2009-07-21
以上二位主揪辛苦了 ~
Joseph avatarJoseph2009-07-23
XD 改為前3位都很辛苦~~謝謝
Gary avatarGary2009-07-27
我一樣申請 e04dell
Joseph avatarJoseph2009-07-28
申請好的要不要發文通知??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09-08-02
原來已經申請了XD....我本來還在考慮中OTL
Susan avatarSusan2009-08-05
猶豫的原因是幾乎所有有意願提告的鄉民都在消費版
Charlie avatarCharlie2009-08-08
另外開版勢必分散人潮間接造成分區分團間資訊流通的
Doris avatarDoris2009-08-12
的困難.真的要開可能還是得開一個不分區的
Quanna avatarQuanna2009-08-15
讓各區各團主揪都能在上面有篇至頂可以隨時更新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