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倒楣的老闆 上新聞的澳客 - 顧客行為
By Zora
at 2006-09-08T08:02
at 2006-09-08T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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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應該流於爭論了,不過,既然你不想再回,那又何必反問個人一些問題呢?
讓我不得不回,
但不管如何,希望也停下來,畢竟流於爭論不是好事。
※ 引述《mishiya (←團體生活恐懼症患者)》之銘言:
: ※ 引述《evilmask (奕之華)》之銘言:
: : 不是沒看到,而是記者這樣寫的文章有問題。
: : 我想,你可能沒有理解我的意思
: 我知道大家的質疑是記者寫的文章有問題
: 可是 我很好奇的是
: 就算是記者 有必要這樣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嗎?
: 難道記者就不可能寫出公正的文章嗎?
: 就算很多記者很差 但也不會是全部吧?
: 不過
: 我不是記者
: 所以這一點 無解 = ="
記者有可能寫出公正的文章,不過,我從頭至尾,就只有針對記者的這一篇說明。
甚至連這個記者的其他文章,我都沒有批評,
不知我哪兒寫了,所有的記者的文章不公正?
我知道這樣回,你也有可能說,我又對號入座了
不過你回的是我的文章,很容易讓別人聯想我就是認為所有記者寫的東西不公正。
如果你真的要談記者文章公不公平,你可以回在其有提到的板友之文章或推文下
不要同時回在我這篇,畢竟我完全沒提到我信不信任記者這件事情。
: : 不過,畢竟是文字,有時候並不是很容易做說明
: : 我直接就依你解讀的來問你,可能快一點。
: 呃
: 我並沒有針對你或其他任何人來po這篇文章
: 所以 其實你不用回應也沒關係啦
: 真的不妥當 我刪掉就是囉!^^"
: : 我想請問的是,如果老闆不知知林女吃什麼
: : 那他為什麼要煮特定的粥?煮皮蛋瘦肉粥也可以吧?
: 呃
: 就說是"招牌"海鮮粥啦
: 通常沒有特地說要什麼
: 店家應該都會準備所謂"招牌"的東西吧
: 而且 說實在的
: 就敝人在下的了解
: 很多人是不吃皮蛋的
: 如果那位林女的確是澳客
: 說不定她還會回:難道你不知道我不吃皮蛋嗎?
: 之類的回答
嗯,然後?你這樣的假設目的是什麼呢?
要我回應林女是好客人還是澳客嗎?
你要我回答的是林女是好客還是澳客的話,我想我之前的文章已經有提林女
是怎樣的客人吧。
: 所以 其實講這個好像也不是重點啦
: : 一家店中,粥的種類不會只有兩種,好歹也有四、五種以上吧
: 這個
: 不一定吧
: 也是有店家就只賣兩種粥 甚至就是單賣一種粥品的也有
: 不過我是不知道這家店到底有賣什麼啦
我想,我所發的2663文章主要是補充說明之前我所PO的2654那篇(好拗的語法XD)
不過2663篇的文章與我當初設想認知可能有些出入,這點感謝airhon板友。
在最早之前,我所發的那篇文章主要是針對記者所寫的有所質疑。
那時higirl板友還沒有發法官所判的原文
現在已有原文,我想許多當時發生的一些設想狀況也不必再說了
板友對照一下,也可以大約了解林女與老闆他們的各自問題在哪兒。
: : 如果林女真的沒回應老闆所說的,在老闆的認定中就是可以隨便煮。
: : 那怎會有材料不足的問題?
: 可是我的看法是
: 老闆一開始是打算煮魚皮粥(因為問客人客人沒回應)
: 但是沒魚皮了 所以只好煮海鮮粥
: 這樣也不算隨便煮吧@@"
其實我隨便煮的意思,不是說草率的煮,而是指如果有許多選擇的情形下
可以隨意選擇其他種,為何後文中會出現材料不足的說明。
當然,如果是之前a板友提醒的,店中可能真的只有兩種粥的話
就會發生這樣的事情,不過,我們的材料當時只有記者的文章
細節不足,誰對誰錯,其實很難判斷,甚至記者的文章會讓別人認為店家很衰
而我當時就是直指記者文章有角度上的問題
如果依記者那樣寫,店家值得同情,不過,你看了h板友提供的審判原文,
店家是真的需要被同情嗎?
: : 因此在前提下就有一個很大的矛盾,
: : 如果依你所解讀的,在林女沒有特定要求的情形下,為何老闆可以冒出
: : 因為魚皮粥材料不足這樣的一段呢?
: : 如果老闆所說魚皮粥材料不足這段屬實,那是不是有可能代表林女是有點魚皮粥呢
: 那會不會是林女開始翻桌之後 老闆才知道她要吃的是魚皮粥啊?
: 所以記者才這樣寫
這…好吧,我想我就不多說了。我想,你這段話應該足以說明記者所寫的文章細節不清
: : 所以不是我看不懂,而是文章給個人的感覺是非常矛盾的。
: 我也沒說是你看不懂啊
: 何必跳進來對號入座呀?
那你發那篇是針對誰呢?總有人被你點到吧。
而且你還說好多人
要不要我一篇篇指出來,看你要不要說明,你點的是誰:
第一篇schizophrena是引記者文,可以不算;
第二篇windcanblow只是引部分記者文,反問到底是誰有問題,可以不算;
第三篇keikolin有進行解讀,可以算;
第四篇eustace是針第二篇部分記者文補充說明,可以不算;
第五篇就是我寫的,是直接針對記者文內容做批評,可以算;
第六篇higirl引判決文,與記者文一點關係都沒有,可以不算;
第七篇airhon引記者部分文,反問板友自己會如何,跟解讀無關,可以不算;
第八篇vvbird跟記者內文無關,他是說記者寫的文章,他不能相信,自然與解讀無關。
好,現在問題來了,真正有對記者內文做全面性的解讀,只有第三篇的keikolin
以及我,你的很多板友到底是指誰?
我知道兩個是複數,但兩個板友實在稱不上很多。
我想,我是不是對號入座,你心理也是很清楚的了。
: : 林女這樣自然是不對,但若之前林女真是有點魚皮粥呢?
: : 那老闆是不是有可能錯在先?
: 那林女如果真的沒點呢?
: 也是老闆錯嗎?
我有說林女對嗎?
你真的認為老闆沒錯的話,我沒話說
尤其是你看了原文之後。
: : 如果純就吃了大半這點,我並不覺得誇張,可以想見林女本身就沒什麼吃過海鮮粥
: : 而魚皮粥也許是海鮮一類,也有可能放些蝦仁一類,就一般做法來說,可能跟老闆說不要
: : 或是東西來了,把不要的挑出來。再加上女生吃東西本來就比較慢,如果加上看書,
: : 可能很久的時間,他吃的量是不是真的大半碗都不知道。
: : 吃到比較後面發現沒魚皮,當然才跟老板反應呀。
: : 像我若有某些類型食物比較少吃,有時候上菜時我也會搞混,是有可能吃了一段時間
: : 才知道不是。
: 嗯
: 好吧
: 可能是個人習慣吧
: 因為我是那種
: 食物上來會先檢查 確認過再開始食用的人
: 所以才會覺得誇張
這點是你我不同的觀點,在你這樣的行為,會覺得誇張,這是很合理的
所以我也很同意你這樣的觀點。
: : 如果林女少吃粥,比較晚發現是可能的。
: : 不過,依另個板友所提供的原文,應是要吃完了才抱怨
: : 這樣就是林女澳了,只是老闆不爽,讓後來發展更複雜
: : 另外,我前文已經提的很清楚了,記者立場很偏店家,報導不公正,再加上細節不清楚
: : 的確,林女說「我連翻桌子都敢」並踢倒椅子,這樣非常澳,但你怎知店家沒在之前說
: : 更激怒人的話?今天如果別人把你打傷,你罵別人三字經,說聲「幹」。
: : 假設我們不知前因,我們也會認為你很糟糕,但若你因為被打才這樣,就又另當別論了。
: : 你確定老闆只有衝動而已?也許他比澳客人更可怕呢
: 看到這句
: 有點忍不住要回:
: "你確定老闆比澳客人更可怕嗎?"
針對老闆以及林女,我也不再說啥了,我只想問你真的有看原判決文嗎?
: : 所以,不是你解讀文章有沒有錯
: : 而記者寫這篇的問題太多。
: : 對於記者所寫的那種有所偏頗的文章,看看就好。
: : 我上一篇發文的目的,並不是要說老闆錯還是林女錯。
: : 說林女澳不澳,說老闆可不可怕其實都是結果。
: : 但問題是在過程中有很多無法令人相信的描述,其實就這樣下結論是不太好的。
: : 如果真的要下判斷,我只能說記者寫的東西問題很大,必須要以其他材料佐證
: : 這就是上篇個人發文的目的。
: 那我就不知道啦!
: 因為畢竟我不是記者
: 文章有沒有偏頗
: 要記者本人跟當事者才會比較清楚吧!
我想,就是有人不知道記者文章有偏頗,我才點出來的。
就算事情我們都不清楚真相,記者的文章有偏頗是可以觀察得出來的。
我也沒辦法找出真相,但至少可以找出記者文章有問題的地方。
要評斷一個事情,就算找不出真相,但也要盡力找出最接近真相的材料來下判斷
是最基本的態度吧。
這不是說文章有沒有偏頗我不清楚,一語帶過去就好。
今天有板友經過思考,認為那是可信任的文章,而下判斷,我可以接受。
只要事先有提過是依什麼樣的材料,持著什麼樣的理由來論斷
這都OK。畢竟有許多事情,我們是看不到真相的,只能就現有材料來推斷。
我一開始所發的質疑很清楚,記者很明顯是站在店家角度來寫,文末完全沒引林女說法
也有板友提到是以老板娘的角度來寫。你看都不看,或是看了也沒懷疑
卻還要來說你不清楚記者寫的文章有沒有偏頗你不知道?
好吧,也許你認為只引店家說法不引林女說法這點並不構成偏頗,如果你本身是
這樣認為,那我可以接受你不知道記者這篇文章是不是偏頗的說法。
--
一個關於哈拉打屁、攝影討論與鍵盤產品的討論區(  ̄ c ̄)y▂ξ
http://www.talkdigi.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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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不得不回,
但不管如何,希望也停下來,畢竟流於爭論不是好事。
※ 引述《mishiya (←團體生活恐懼症患者)》之銘言:
: ※ 引述《evilmask (奕之華)》之銘言:
: : 不是沒看到,而是記者這樣寫的文章有問題。
: : 我想,你可能沒有理解我的意思
: 我知道大家的質疑是記者寫的文章有問題
: 可是 我很好奇的是
: 就算是記者 有必要這樣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嗎?
: 難道記者就不可能寫出公正的文章嗎?
: 就算很多記者很差 但也不會是全部吧?
: 不過
: 我不是記者
: 所以這一點 無解 = ="
記者有可能寫出公正的文章,不過,我從頭至尾,就只有針對記者的這一篇說明。
甚至連這個記者的其他文章,我都沒有批評,
不知我哪兒寫了,所有的記者的文章不公正?
我知道這樣回,你也有可能說,我又對號入座了
不過你回的是我的文章,很容易讓別人聯想我就是認為所有記者寫的東西不公正。
如果你真的要談記者文章公不公平,你可以回在其有提到的板友之文章或推文下
不要同時回在我這篇,畢竟我完全沒提到我信不信任記者這件事情。
: : 不過,畢竟是文字,有時候並不是很容易做說明
: : 我直接就依你解讀的來問你,可能快一點。
: 呃
: 我並沒有針對你或其他任何人來po這篇文章
: 所以 其實你不用回應也沒關係啦
: 真的不妥當 我刪掉就是囉!^^"
: : 我想請問的是,如果老闆不知知林女吃什麼
: : 那他為什麼要煮特定的粥?煮皮蛋瘦肉粥也可以吧?
: 呃
: 就說是"招牌"海鮮粥啦
: 通常沒有特地說要什麼
: 店家應該都會準備所謂"招牌"的東西吧
: 而且 說實在的
: 就敝人在下的了解
: 很多人是不吃皮蛋的
: 如果那位林女的確是澳客
: 說不定她還會回:難道你不知道我不吃皮蛋嗎?
: 之類的回答
嗯,然後?你這樣的假設目的是什麼呢?
要我回應林女是好客人還是澳客嗎?
你要我回答的是林女是好客還是澳客的話,我想我之前的文章已經有提林女
是怎樣的客人吧。
: 所以 其實講這個好像也不是重點啦
: : 一家店中,粥的種類不會只有兩種,好歹也有四、五種以上吧
: 這個
: 不一定吧
: 也是有店家就只賣兩種粥 甚至就是單賣一種粥品的也有
: 不過我是不知道這家店到底有賣什麼啦
我想,我所發的2663文章主要是補充說明之前我所PO的2654那篇(好拗的語法XD)
不過2663篇的文章與我當初設想認知可能有些出入,這點感謝airhon板友。
在最早之前,我所發的那篇文章主要是針對記者所寫的有所質疑。
那時higirl板友還沒有發法官所判的原文
現在已有原文,我想許多當時發生的一些設想狀況也不必再說了
板友對照一下,也可以大約了解林女與老闆他們的各自問題在哪兒。
: : 如果林女真的沒回應老闆所說的,在老闆的認定中就是可以隨便煮。
: : 那怎會有材料不足的問題?
: 可是我的看法是
: 老闆一開始是打算煮魚皮粥(因為問客人客人沒回應)
: 但是沒魚皮了 所以只好煮海鮮粥
: 這樣也不算隨便煮吧@@"
其實我隨便煮的意思,不是說草率的煮,而是指如果有許多選擇的情形下
可以隨意選擇其他種,為何後文中會出現材料不足的說明。
當然,如果是之前a板友提醒的,店中可能真的只有兩種粥的話
就會發生這樣的事情,不過,我們的材料當時只有記者的文章
細節不足,誰對誰錯,其實很難判斷,甚至記者的文章會讓別人認為店家很衰
而我當時就是直指記者文章有角度上的問題
如果依記者那樣寫,店家值得同情,不過,你看了h板友提供的審判原文,
店家是真的需要被同情嗎?
: : 因此在前提下就有一個很大的矛盾,
: : 如果依你所解讀的,在林女沒有特定要求的情形下,為何老闆可以冒出
: : 因為魚皮粥材料不足這樣的一段呢?
: : 如果老闆所說魚皮粥材料不足這段屬實,那是不是有可能代表林女是有點魚皮粥呢
: 那會不會是林女開始翻桌之後 老闆才知道她要吃的是魚皮粥啊?
: 所以記者才這樣寫
這…好吧,我想我就不多說了。我想,你這段話應該足以說明記者所寫的文章細節不清
: : 所以不是我看不懂,而是文章給個人的感覺是非常矛盾的。
: 我也沒說是你看不懂啊
: 何必跳進來對號入座呀?
那你發那篇是針對誰呢?總有人被你點到吧。
而且你還說好多人
要不要我一篇篇指出來,看你要不要說明,你點的是誰:
第一篇schizophrena是引記者文,可以不算;
第二篇windcanblow只是引部分記者文,反問到底是誰有問題,可以不算;
第三篇keikolin有進行解讀,可以算;
第四篇eustace是針第二篇部分記者文補充說明,可以不算;
第五篇就是我寫的,是直接針對記者文內容做批評,可以算;
第六篇higirl引判決文,與記者文一點關係都沒有,可以不算;
第七篇airhon引記者部分文,反問板友自己會如何,跟解讀無關,可以不算;
第八篇vvbird跟記者內文無關,他是說記者寫的文章,他不能相信,自然與解讀無關。
好,現在問題來了,真正有對記者內文做全面性的解讀,只有第三篇的keikolin
以及我,你的很多板友到底是指誰?
我知道兩個是複數,但兩個板友實在稱不上很多。
我想,我是不是對號入座,你心理也是很清楚的了。
: : 林女這樣自然是不對,但若之前林女真是有點魚皮粥呢?
: : 那老闆是不是有可能錯在先?
: 那林女如果真的沒點呢?
: 也是老闆錯嗎?
我有說林女對嗎?
你真的認為老闆沒錯的話,我沒話說
尤其是你看了原文之後。
: : 如果純就吃了大半這點,我並不覺得誇張,可以想見林女本身就沒什麼吃過海鮮粥
: : 而魚皮粥也許是海鮮一類,也有可能放些蝦仁一類,就一般做法來說,可能跟老闆說不要
: : 或是東西來了,把不要的挑出來。再加上女生吃東西本來就比較慢,如果加上看書,
: : 可能很久的時間,他吃的量是不是真的大半碗都不知道。
: : 吃到比較後面發現沒魚皮,當然才跟老板反應呀。
: : 像我若有某些類型食物比較少吃,有時候上菜時我也會搞混,是有可能吃了一段時間
: : 才知道不是。
: 嗯
: 好吧
: 可能是個人習慣吧
: 因為我是那種
: 食物上來會先檢查 確認過再開始食用的人
: 所以才會覺得誇張
這點是你我不同的觀點,在你這樣的行為,會覺得誇張,這是很合理的
所以我也很同意你這樣的觀點。
: : 如果林女少吃粥,比較晚發現是可能的。
: : 不過,依另個板友所提供的原文,應是要吃完了才抱怨
: : 這樣就是林女澳了,只是老闆不爽,讓後來發展更複雜
: : 另外,我前文已經提的很清楚了,記者立場很偏店家,報導不公正,再加上細節不清楚
: : 的確,林女說「我連翻桌子都敢」並踢倒椅子,這樣非常澳,但你怎知店家沒在之前說
: : 更激怒人的話?今天如果別人把你打傷,你罵別人三字經,說聲「幹」。
: : 假設我們不知前因,我們也會認為你很糟糕,但若你因為被打才這樣,就又另當別論了。
: : 你確定老闆只有衝動而已?也許他比澳客人更可怕呢
: 看到這句
: 有點忍不住要回:
: "你確定老闆比澳客人更可怕嗎?"
針對老闆以及林女,我也不再說啥了,我只想問你真的有看原判決文嗎?
: : 所以,不是你解讀文章有沒有錯
: : 而記者寫這篇的問題太多。
: : 對於記者所寫的那種有所偏頗的文章,看看就好。
: : 我上一篇發文的目的,並不是要說老闆錯還是林女錯。
: : 說林女澳不澳,說老闆可不可怕其實都是結果。
: : 但問題是在過程中有很多無法令人相信的描述,其實就這樣下結論是不太好的。
: : 如果真的要下判斷,我只能說記者寫的東西問題很大,必須要以其他材料佐證
: : 這就是上篇個人發文的目的。
: 那我就不知道啦!
: 因為畢竟我不是記者
: 文章有沒有偏頗
: 要記者本人跟當事者才會比較清楚吧!
我想,就是有人不知道記者文章有偏頗,我才點出來的。
就算事情我們都不清楚真相,記者的文章有偏頗是可以觀察得出來的。
我也沒辦法找出真相,但至少可以找出記者文章有問題的地方。
要評斷一個事情,就算找不出真相,但也要盡力找出最接近真相的材料來下判斷
是最基本的態度吧。
這不是說文章有沒有偏頗我不清楚,一語帶過去就好。
今天有板友經過思考,認為那是可信任的文章,而下判斷,我可以接受。
只要事先有提過是依什麼樣的材料,持著什麼樣的理由來論斷
這都OK。畢竟有許多事情,我們是看不到真相的,只能就現有材料來推斷。
我一開始所發的質疑很清楚,記者很明顯是站在店家角度來寫,文末完全沒引林女說法
也有板友提到是以老板娘的角度來寫。你看都不看,或是看了也沒懷疑
卻還要來說你不清楚記者寫的文章有沒有偏頗你不知道?
好吧,也許你認為只引店家說法不引林女說法這點並不構成偏頗,如果你本身是
這樣認為,那我可以接受你不知道記者這篇文章是不是偏頗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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