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我準備將我的原文再post一次 - 消費者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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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的公告說
刪文放入精華區的原因之一是:
「經板主判定本系列文章不符合消費者保護板走向」

哪個字有解釋到站規?
沒有對站規作解釋,何來誤解站規?

不要對此板造成困擾比較好吧

※ 引述《balence (挑戰高手中)》之銘言:
: 由於站方法務已經說了,公佈姓名並不違反站規
: 並且也不違背任何法律
: 我在本版的版規中也看不到任何限制
: 所以昨天的刪文加劣文,就當作版主誤解站規好了
: 所以請問版主的態度:
: 1.本版禁止出現任何員工的真實姓名
: 2.身障者不會是消費者。
: 否則的話,我想我的文章應該可以毫無修改的再post一次,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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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Yuri avatarYuri2006-07-10
你可能要先弄清楚,b被砍的是另一篇公布工讀生姓名的文章
Caitlin avatarCaitlin2006-07-11
跟公告的那兩篇無關
Zenobia avatarZenobia2006-07-11
為什麼不先想想..幾乎po過的..都被砍掉
Quanna avatarQuanna2006-07-16
也就是說,有某篇被砍的文章並不在精華區之內嗎?
(我lag了,網路事件發展的速度很快,抱歉~~)
Ida avatarIda2006-07-16
(私下支持再po一次來看看,太久沒上站,很好奇。)
Megan avatarMegan2006-07-19
收錄至精華區路徑z-17-1備查。你還支持po,哇咧
Dinah avatarDinah2006-07-21
幹嘛支持重PO呢?精華區都有得看了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06-07-24
精華區有那一篇嗎?
Yuri avatarYuri2006-07-26
要不然,有看到那一篇的好心人寄給我吧~~
再說,贊成(私下啦,偶又不是板主)重po不代表看完會支持~
Emily avatarEmily2006-07-26
然後, poi1234,你該向我道歉,精華區裡是看不到那篇文的。
Ursula avatarUrsula2006-07-30
精華區沒有PO出姓名那篇,但有i版主推文說刪文理由的那
Ida avatarIda2006-08-03
篇,在精華區中該篇收錄中的第21篇。
Mary avatarMary2006-08-04
有看到推文,不過對站規的解釋有點誤差(所以看了會有疑問)。
Agnes avatarAgnes2006-08-04
不過,把人家姓名po出來的目的是............?
緊咬住一個工讀生來發揮,不得不讓人以為:柿子挑軟的吃~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06-08-05
要是有人到customer板,如法泡製(對象反過來),應該也不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