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健身房七天鑑賞期的問題 - 消費者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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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unawayfrom (小惡魔)》之銘言:
: ※ 引述《foone (請問甚麼)》之銘言:
: 我原本所購買的是三年半的合約,已使用兩個月。
: 業務告知因為會籍即將漲價,
: 所以把我原本的會籍以低價轉高價的方式改為五年的合約。
: 因為新的五年會籍在使用上與舊的三年半會籍有很大的不同之處,
: 所以是另外新訂一個五年的合約。

此為債之更改,則舊契約已消滅,新契約於合意時成立
惟依健身房定型化契約之約定,若已試用者,不得再無故解除契約
且既已使用兩個月,解釋上亦無猶豫之保障,因此要解除契約似無法律上之理由

: : 2、原訂定之契約是否有退費之條款,其約定為何?
: 因為我是以消費者信貸的方式辦理,每月繳交款項,
: 並沒有入會費或者是手續費的問題(僅有辦理信貸的時候的手續費)。
: 原舊的三年半會籍合約書上也只有說明:不退還入會費。

依照健身房定型化契約,會員可隨時退會,但健身房可要求不高於退費30%之手續費
另與銀行訂立信貸契約對於健身房業者給付,似為民269第三人利益契約

建議作法如下:

1、請求權:要求另立與舊契約相同之新約,否則退會,並要求退費。
2、談判之心理戰:虛張聲勢,舉消費者保護法規定,言明可無條件解除契約,
以要求對方回復原來之舊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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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rma avatarIrma2006-07-12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而終止契約,可按契約存續期間比例退費.
Gilbert avatarGilbert2006-07-17
哪裡不可抗力了??看不太出來...
Gary avatarGary2006-07-21
我是指"若因"...定型化契約裡有這條,提醒或許可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