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消費 FAQ

pchome把贈品送來了...可是我3個禮拜前 …

Poppy#消費者保護#退貨

※ 引述《OSERL (好牛阿)》之銘言: : 應該是三個禮拜前的事情,那已經是是非常久遠了…. : 我在PCHOME購物訂了LCD乙台… : 後來我隔天付款後反悔..上去把東西退掉 : 隔一個禮拜後,也收到PCHOME的退款… : 就在兩天前居然收到LCD的贈品! : ….阿不然是怎樣? : 那東西我用不到,放在那我也懶的鳥… : 沒有那種功夫專程致電給PCHOME…然後花時間等他們來取回貨物 : 有人跟我一樣過嗎? : 都不鳥他會怎樣呢? 以後購物會被藉提刁難嗎? : 突然想到有這件事…就來問問看了…. 既然已退貨,雙方合意解除契約,那我想可以引用消費者保護法第20條: 未經消費者要約而對之郵寄或投遞之商品,消費者不負保管義務。 前項物品之寄送人,經消費者定相當期限通知取回而逾期未取回或無法通 知者,視為拋棄其寄投之商品。雖未經通知,但在寄送後逾一個月未經消 費者表示承諾,而仍不取回其商品者,亦同。 消費者得請求償還因寄送物所受之損害,及處理寄送物所支出之必要費用 。 如有引用錯誤,請指正,謝謝。 – さくら:我愛你 我的戀人 請再稍微等一等 我想要成長為 你心目中所想的女性 –

網友回覆 8

  1. Brianna

    雙方合意解除契約怎會又來一個未經消費者要約??

  2. Tracy

    是本於契約上規定才有寄投贈品(從物)之行為

  3. Robert

    縱使契約撤銷後,其效力自始不成立,但原PO仍有締約責

  4. Vanessa

    縱使契約撤銷後,其效力自始不成立,但原PO仍有締約責任上的問題,雖不知原PO取得之贈品是否為很有價值之物

  5. Lily

    廠商也不一定會追討 但 於理來說返還廠商才是

  6. Ina

    我也是贊成還給廠商,不過運費廠商需自負

  7. Cara

    如果這樣的話,直接打去問(或是信箱)需不需要還吧

  8. Damian

    哪裡冒出來這一條的適用理由( ̄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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