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網路拍賣兩三問... - 鑑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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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開始接觸網拍,
因為購物方便加上價格低廉,
而網路購物基本上已經變成我的主要消費選擇...
個人也完成了超過100多項的交易,
因為比較有一些心得,
大多的購物過程都算滿意,
但仍有少數的交易是讓人生氣的...
剛剛爬文看了不少相關的討論串,
有關於7天鑑賞期的問題...

若是賣方一開始即在拍賣網頁告知,

"貨品經過某條件下的情況下,不接受退貨,不能接受者請勿下標!"

某條件可能是拆封,剪標,三天後等等...
那我在下標此商品時,
這段話是不是可以有某種程度上的契約關係??
也代表著我放棄我7天鑑賞期的權利??

而另外一種是退貨的時候要求你自負郵資,
當然爬玩討論串知道賣家沒有這種權利,
但假如一開始他便將退貨的方法過程都告知,
包括運費由買方負擔,或是只退價格的7成等等,
是不是我在看過這些公開的資訊,
再我下標的同時,
意味著我就得放棄原本的權利??

其實我是屬於那種買到瑕疵品就自認倒楣的啦,
但有時候就真的很生氣...
像是下面這賣家...
這是我唯一的一個負評...
http://tw.f5.page.bid.yahoo.com/tw/auction/e10125895
明明寫全新,
我再發問中也再三想確認這問題他還在打馬虎眼,
最後收到一瓶用過的香水,
我跟她抗議,
她還不斷寄信跟我辯解...
還在跟我灌輸...
"用過但香水是滿的就算全新的"
X的...
希望我能夠有足夠的法律立場來和這種不合理的辯解...
白花錢事小,
但就是掙一口氣呀....

謝謝各位大大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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