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我朋友到靜宜夜市那邊買衣服,
大家也知道夜市不能試穿,
所以多數店家都會同意,如果買回去不喜歡的話,
一星期內都可以拿回來換其他的。
我朋友回去試穿的結果很不巧的是不太喜歡,
所以一星期內就又回去原店家要求換貨,
店家當然也是同意,只是我朋友怎麼看都沒有喜歡的,
所以店家開了一張提貨單給我朋友,
就說不然以後來看到喜歡的,可以用單子買,
我朋友也收下了,隔個星期又準時去夜市挑,
可是這次再去看也找不到喜歡的,
於是就和老闆說:「你們最近怎都沒進新貨呀?這上星期都看過了。」
然後老闆就不太爽,開始擺臭臉說我朋友不喜歡就東挑西揀的,
後來也都不太理我朋友了。
我朋友不死心又問老闆說,那他這張單子可以給別的客人用嗎?
老闆就直接回答不行。總之鬧的有點不是很開心,
也導致我朋友在那攤看衣服也提不起興致XDDDDD
其實我也知道,在夜市退貨(錢)不是這麼容易的事,
只是想問店家都願意開提貨單讓我朋友下次有喜歡再買,
單子上面也沒有寫什麼限本人使用之類的,
我朋友真的不能在別的客人有意願購買衣服時,
向客人詢問是否能幫忙用提貨單嗎?
我明天也要陪我朋友去看看那個夜市的老闆是不是臉真的這麼臭XDDD
也順便看看有沒有有緣人剛好挑到喜歡的衣服,幫忙用一下提貨單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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