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七日內解約 - 消費者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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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8/20(一)入會

隔天便電話口頭告知業務因個人因素須解約

8/24(五)晚上直接到店內,從八點等業務等到九點

後來他說很忙 沒辦法幫我處理

請我隔天再過去店裡

結果今天電話聯繫,他告知假日客服沒有上班

所以沒辦法辦 必須要等到8/27(一)

可是這已經是簽約日的第八天了,這樣還適用七天內解約的條例嗎?

況且如果他假日兩天沒辦法幫我處理解約事宜,那怎麼能算在七天內啊!(怒)

總公司客服假日也沒上班...唉

希望有人可以幫我解決這個困境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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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umar avatarKumar2007-08-28
加州最會用緩兵計…你要不要找假日郵局在七日內發存證信函
Ina avatarIna2007-08-31
啊…剛忘記七日的計算,你爬一下依民法規定的七日計算方法
Necoo avatarNecoo2007-09-02
訪問買賣是七天,健身業的契約審閱期是五天.
Heather avatarHeather2007-09-07
原PO目前是付了現金? 刷了卡? 或簽了信貸或什麼呢?
Linda avatarLinda2007-09-11
(定型化契約的審閱期,越來越沒力...想到就累~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