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禮拜前,我跟一位賣家,購買COACH包包,結果到現在還沒收到,
也請賣家詢問了,美國那邊的郵局,可是得到的答案是要開調查,
等兩個月才能商討賠償,可是我買包包是為了送我媽過年的禮物,
怎麼可能再等兩個月再來討論賠償問題啊,請問各位大大,
我應該怎麼做呢,可以直接叫賣家賠我錢嗎,還是有更好的辦法啊,
後來賣家又回我,
(恐怕沒辦法那麼快.跟郵局溝通的時候, 我們也
提到這點. 但是他們說有時候就是會漏刷, 要等調查結束了,程序
跑完.郵局退給我們多少, 我們就在退給您.)
現在小弟我,也不知道怎麼半,麻煩大大們給我意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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