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螢幕亮點.. - 消費者保護
By Regina
at 2011-10-16T22:34
at 2011-10-16T22:34
Table of Contents
關於亮點等壞點我有一點小小的看法..
※ 引述《evilmask (奕之華)》之銘言:
: 基本上所說的概念都相當正確,僅補充個人一些觀點:
: : 如果是廠商有亮點保固,那亮點才算瑕疵可以換
: : 就算有亮點保固,也不見得有亮點就能換
: : 一般來說將螢幕劃一個九宮格,只有在中央那一格有亮點才是確定可以換
: : 其他格子有的要兩點,有的要三點以上才能去退換
: : 也有的是整個螢幕上的點一起合計,但最少也要三~五點以上才能換
: 以上這段所說的概念完全正確,但正由於每家廠商所定的保固不同
: 所以要以廠商所宣佈的為準。
: 在廠商所宣佈的標準之內,算是正常品。
: 不過,若原PO的亮點很接近中間,又是大廠的話,如明基、三隻鳥,
: 是可以試著拗拗看,但拗不成功是正常的。
在法律上的瑕疵擔保責任,從來就不是買賣一方說了算,
保固頂多是商家自願在時間上多負的責任,但是法定義務還是少不了
只要在收到螢幕之後從速檢查,發現瑕疵立刻通知賣方,賣方就是有責任
不管是退錢或是換貨
依據:
民法第356條
「買受人應按物之性質,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其所受領之物。如發見有應由
出賣人負擔保責任之瑕疵時,應即通知出賣人」
至於訂約時那些零零總總的條款,也只要「定型化契約」就可以把他通通打回去
消費者保護法第12條
「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
買螢幕最重要的是什麼?絕不會是喇叭或是背面的電源線要有多粗
螢幕的功能就在於輸出,輸出就是要螢幕上的每一個點,通通都發揮他的作用
一個壞點都不能有,有壞點就是有瑕疵
一個有瑕疵的螢幕,在民法上至少有三種處理方式
解約(359)、減少價金(359)、換貨(364)
而且這三種方式由買方(消費者方)任選其一,尤其是換貨,
只要契約仍有效,消費者就是可以一直換,就是換到沒有壞點的螢幕為止
我剛才查了一下,似乎沒有人打過這樣的官司
但是法律不是憑空掉下來的,是給了解的人加以運用的
程序如下:
1.收到螢幕之後立刻檢查有沒有壞點
2.發現壞點立刻存證信函通知商家,並可以同時要求限期換貨(譬如說一星期)
3.不給換貨就上法院。
4.但在上法院前,最好在去函再限期換貨一次,以確保盡到催告的義務
因為金額在50萬元以下,法院通常會先強制調解
個人猜測,如果有人提訴,很可能是在這階段廠商自知理虧換貨了事
(調解成立,不進入審判程序,所以沒有判決書)
所以我才查不到裁判書
訴訟上也有團體訴訟、消保法的代位訴訟可以大家一起玩,
省時省力還可以跟廠商討利息
: : 市面上敢做完全無亮點保證的公司幾乎沒有,只有高階機種或商務機種會在QC時
: : 挑A-drgee無亮點面版出來賣
: 在市場行銷之下,喊出無亮點保固的廠商其實很多了,腦袋中想到就有三、四家。
: 只是真正有能力做的,也只有那幾家。
: 而無亮點機種,在LCD所有產品線來看,通常不會發生在最高階。
: 基本上最高階的機種,廠商也知道量不會最大,此外,會買最高階機種的人
: 不是有錢不在意,就是已經有做過功課,算是了解LCD的人,他們會知道為何
: 要多花別人五千至一萬來買同樣尺吋大小的機種。
: (當然也有例外,明基之前曾出過FP785,在剛出的時候是以精品方式行銷,
: 自然是會加入無亮點保固)
: 介意亮點的人,比較發生於一般消費者身上,他們大都不會是極度要求LCD表現的人
: 但也會接觸LCD相關的資訊。也是大多數會求CP值的人。
: 所以無亮點機種通常會發生在中階,也就是廠商根據現在,撒下最多行銷預算以及
: 現今較為流行的機種。
: 最低階以及很久之前的機型,也通常不會提供無亮點保固。
: : LCD有亮點是非常正常的,而且店家也不見得有提供七天的鑑賞期
: 至於店家,就LCD生態來說,肯在你買之前給測亮點,已經算是很好的了。
: 若因為亮點還可以退貨的,也沒有「無亮點保固」的話,通常是不太能退的。
: 至於說LCD有亮點是非常正常,那是站在廠商目前技術的問題而言。
: 就消費者來說,亮點算是瑕疪,
民法上的瑕疵有三:價值瑕疵、效用瑕疵、保證品質瑕疵
有亮點應該算是「效用瑕疵」
不過這蠻無聊的 就如同我前面所說的,螢幕的功能之發揮,就在他的每一個點都正常發光
雖然瑕疵的認定上會有主觀的不同,但是通常情形不會有爭議
亮點問題不在多少,他就是一個都不能有
: 所以也才會有折衷的情形,產生了無亮點保固機種。
: 對於不懂LCD的人,又在意亮點的使用者而言,
: 個人是很建議購買有「無亮點保固」機種
: 一來不會對亮點這件事情耿耿於懷,
: 二來無亮點保固機種不會是該廠最低端的產品(白牌的就別說了吧),
: 也不用太擔心品質。
: 所以若有板友要買LCD時,建議還是稍微做一下功課,以免踩到地雷,
: 畢竟一台LCD並不算便宜。
--
※ 引述《evilmask (奕之華)》之銘言:
: 基本上所說的概念都相當正確,僅補充個人一些觀點:
: : 如果是廠商有亮點保固,那亮點才算瑕疵可以換
: : 就算有亮點保固,也不見得有亮點就能換
: : 一般來說將螢幕劃一個九宮格,只有在中央那一格有亮點才是確定可以換
: : 其他格子有的要兩點,有的要三點以上才能去退換
: : 也有的是整個螢幕上的點一起合計,但最少也要三~五點以上才能換
: 以上這段所說的概念完全正確,但正由於每家廠商所定的保固不同
: 所以要以廠商所宣佈的為準。
: 在廠商所宣佈的標準之內,算是正常品。
: 不過,若原PO的亮點很接近中間,又是大廠的話,如明基、三隻鳥,
: 是可以試著拗拗看,但拗不成功是正常的。
在法律上的瑕疵擔保責任,從來就不是買賣一方說了算,
保固頂多是商家自願在時間上多負的責任,但是法定義務還是少不了
只要在收到螢幕之後從速檢查,發現瑕疵立刻通知賣方,賣方就是有責任
不管是退錢或是換貨
依據:
民法第356條
「買受人應按物之性質,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其所受領之物。如發見有應由
出賣人負擔保責任之瑕疵時,應即通知出賣人」
至於訂約時那些零零總總的條款,也只要「定型化契約」就可以把他通通打回去
消費者保護法第12條
「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
買螢幕最重要的是什麼?絕不會是喇叭或是背面的電源線要有多粗
螢幕的功能就在於輸出,輸出就是要螢幕上的每一個點,通通都發揮他的作用
一個壞點都不能有,有壞點就是有瑕疵
一個有瑕疵的螢幕,在民法上至少有三種處理方式
解約(359)、減少價金(359)、換貨(364)
而且這三種方式由買方(消費者方)任選其一,尤其是換貨,
只要契約仍有效,消費者就是可以一直換,就是換到沒有壞點的螢幕為止
我剛才查了一下,似乎沒有人打過這樣的官司
但是法律不是憑空掉下來的,是給了解的人加以運用的
程序如下:
1.收到螢幕之後立刻檢查有沒有壞點
2.發現壞點立刻存證信函通知商家,並可以同時要求限期換貨(譬如說一星期)
3.不給換貨就上法院。
4.但在上法院前,最好在去函再限期換貨一次,以確保盡到催告的義務
因為金額在50萬元以下,法院通常會先強制調解
個人猜測,如果有人提訴,很可能是在這階段廠商自知理虧換貨了事
(調解成立,不進入審判程序,所以沒有判決書)
所以我才查不到裁判書
訴訟上也有團體訴訟、消保法的代位訴訟可以大家一起玩,
省時省力還可以跟廠商討利息
: : 市面上敢做完全無亮點保證的公司幾乎沒有,只有高階機種或商務機種會在QC時
: : 挑A-drgee無亮點面版出來賣
: 在市場行銷之下,喊出無亮點保固的廠商其實很多了,腦袋中想到就有三、四家。
: 只是真正有能力做的,也只有那幾家。
: 而無亮點機種,在LCD所有產品線來看,通常不會發生在最高階。
: 基本上最高階的機種,廠商也知道量不會最大,此外,會買最高階機種的人
: 不是有錢不在意,就是已經有做過功課,算是了解LCD的人,他們會知道為何
: 要多花別人五千至一萬來買同樣尺吋大小的機種。
: (當然也有例外,明基之前曾出過FP785,在剛出的時候是以精品方式行銷,
: 自然是會加入無亮點保固)
: 介意亮點的人,比較發生於一般消費者身上,他們大都不會是極度要求LCD表現的人
: 但也會接觸LCD相關的資訊。也是大多數會求CP值的人。
: 所以無亮點機種通常會發生在中階,也就是廠商根據現在,撒下最多行銷預算以及
: 現今較為流行的機種。
: 最低階以及很久之前的機型,也通常不會提供無亮點保固。
: : LCD有亮點是非常正常的,而且店家也不見得有提供七天的鑑賞期
: 至於店家,就LCD生態來說,肯在你買之前給測亮點,已經算是很好的了。
: 若因為亮點還可以退貨的,也沒有「無亮點保固」的話,通常是不太能退的。
: 至於說LCD有亮點是非常正常,那是站在廠商目前技術的問題而言。
: 就消費者來說,亮點算是瑕疪,
民法上的瑕疵有三:價值瑕疵、效用瑕疵、保證品質瑕疵
有亮點應該算是「效用瑕疵」
不過這蠻無聊的 就如同我前面所說的,螢幕的功能之發揮,就在他的每一個點都正常發光
雖然瑕疵的認定上會有主觀的不同,但是通常情形不會有爭議
亮點問題不在多少,他就是一個都不能有
: 所以也才會有折衷的情形,產生了無亮點保固機種。
: 對於不懂LCD的人,又在意亮點的使用者而言,
: 個人是很建議購買有「無亮點保固」機種
: 一來不會對亮點這件事情耿耿於懷,
: 二來無亮點保固機種不會是該廠最低端的產品(白牌的就別說了吧),
: 也不用太擔心品質。
: 所以若有板友要買LCD時,建議還是稍微做一下功課,以免踩到地雷,
: 畢竟一台LCD並不算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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