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國外代收業者把東西寄丟了 - 消費者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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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請代收業者幫忙從日本代收代運東西回台灣。

貨到台灣以後,代收業者請貨運業者把東西寄給我。

結果,貨運業者把東西弄丟了。


經過 代收業者 與 貨運業者 一段時間的協調,

貨運業者 願意賠償一萬多元。

但我請 代收業者 代收的東西價值三萬多元......


想請問,這樣 代收業者 都沒有責任嗎?

因為我覺得,代收業者 的責任應該是要把東西送到我手上。

而不是只是貨到台灣後,責任就跑到 貨運業者 手上。

不知道我這樣的想法對嗎?

我應該接受 代收業者 說的由 貨運業者 賠償一萬多元嗎?

還是我也應該跟 代收業者 求償呢?

我們三方負擔的比例應該是多少呢?


不好意思麻煩請大家給點意見,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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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vira avatarElvira2013-06-29
貨運公司對賣方負責,賣方對買方負責,貨運賠他多少與你無關
Rachel avatarRachel2013-06-30
你是買方,付了錢沒東西,叫賣方吐錢出來,就這麼簡單
Connor avatarConnor2013-07-01
樓上想的太簡單了. 請先搞懂代收業者為何
Hedda avatarHedda2013-07-01
是代收還是代購?代收的定義是什麼?當初有保價嗎?
Poppy avatarPoppy2013-07-03
應該是沒保價...有保價的話不太可能貨運只賠一萬
Belly avatarBelly2013-07-03
推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