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主動告知及贈品問題 - 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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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前上網買了OO乾麵,結果廠商9月被停業
直到11月才開始出貨,導致原本11月初要收到的商品
延宕到前幾天才收到,又得知當初如果沒有辦理退費可以得到補償(贈品)
寫信去問,回信內容如下:


贈品方案之公告已清楚載明須透過留言、MAIL或者站內信及傳真等的方式留下您的訂單編
號並告知須使用贈品方案,才能使贈送方案正式成立。很抱歉,如未登記者恕難使用該方



我上網去找公告在哪,卻找不到
於是我去跟廠商詢問公告在哪,是否有主動告知消費者
得到以下回答


此補償方案上有明確標示此方案適用到阿舍復工前,故復工後已把公告撤下,且有主動在
網站上公告通知

想請問
上網公告有算主動告知嗎
我是否有權力要求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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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0-12-31
贈與 未權利轉移前(動產為交付)都可以撤銷 妳說咧 XD
Oscar avatarOscar2011-01-01
民法229~233 遲延給付後得請求損害賠償 您有損失什麼?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1-01-03
我也來補上法條 民法408
Jack avatarJack2011-01-07
感謝各位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