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同事請大家喝咖啡吃蛋糕,
是跟數字溫度咖啡店買的。
別人的蛋糕味道如何我不知道,
可是我拿到的這個很明顯是不新鮮的蛋糕,
不但表面的奶油都已經冰到裂開,味道也是一股冰箱味,
當時因為礙於是同事的好意,也就沒有說出來。
後來想想,像這種蛋糕,並沒有標示製造與保存期限,
頂多就是盒子上標明需當日食用完畢。
對消費者不是很沒有保障嗎?
以前吃他家的蛋糕從沒發生過這種事,
可能是我這次點的蛋糕比較冷門,庫存了很久 = ="
請教各位,
下次如果再發生同樣的事情,有沒有什麼法條或說詞可以支持我去跟店家申訴呢?
因為畢竟 憑個人的的味覺不能當準則
搞不好人家還以為我是奧客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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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的推文我完全無法接受...
1.不管是東西不新鮮或壞掉,對消費者而言都是買到瑕疵的東西,怎麼能說是二回事?
換作是您,買到不新鮮的東西您也能欣然接受嗎?
2.他根本沒有標示日期,又怎麼認定有無過期呢?
也謝謝其他的推文,看來消費者還是只能自求多福哩~
那間分店我再也不會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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