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衣服被人說仿冒... - 網賣

By Olga
at 2011-10-19T15:18
at 2011-10-19T15:18
Table of Contents
先回覆他, 你的東西沒有問題, 沒有任何理由給退
如果他想搬出七日鑑賞期(笑)這條白痴惡法
你是個人賣家非企業經營者, 七日惡法不適用
況且代購基本上也不適用
因為代購賣的是「從美國把衣服搞回來的服務」而不是賣衣服
如果他還是聽不懂人話硬要寄
告訴他你不會去領, 會放在郵局等它自動退回
你不要摸到他寄回來的東西
免得拆開來發現被調包, 還得證明他退的跟你給的不是同一件, 多麻煩
對不起雖然這篇沒什麼營養, 但推文太麻煩了XD
依我看這人腦子根本不清楚, 看了幾個三八奧客凹退貨的blog就自以為可以照著亂凹
看到到「錄影」「存證信函」這幾個好像很威的字眼就想拿來嚇唬人
※ 引述《superjason (黑人)》之銘言:
: 說啥他從頭到尾有開箱錄影及照相 為的是以防到時候走法律途徑
媽啊真可悲, 這是安怎?
我有錄影我超強是吧?
錄影是賣家要做的, 目的是證明放入箱子寄出的確實是這樣東西
買家錄影要幹嘛? 證明確實拿到這件衣服喔, 啊然後勒?
要證明什麼? 請問他從開箱到現在, 有24小時對著那件衣服+箱子+他的雙手錄影嗎?
沒有? 那錄影就連一絲一毫的價值都沒有啊
誰不知道把錄影機關掉再調包就好
: 然後我的材質和縫線看得出來是假貨 不會輕易拉扯就脫線啥的
呃? 所以拆包裝拉脫線了還妄想退?
: and 說我如果有從美國官網買過就知道 啪啦啪啦的.....
: 總而言之就是說 我賣的是盜版 要叫我退錢(他把衣服寄回來)
: 不然就是要走法律途徑 準備寄存證信函
存證信函沒有法律效果, 也不是什麼法律途逕
充其量只是證明他寄了一封蠢信, 而且蠢信的副本備份在郵局裡wwww
我可以體會哭笑不得的心情, 你辛苦了(拍)
--
如果他想搬出七日鑑賞期(笑)這條白痴惡法
你是個人賣家非企業經營者, 七日惡法不適用
況且代購基本上也不適用
因為代購賣的是「從美國把衣服搞回來的服務」而不是賣衣服
如果他還是聽不懂人話硬要寄
告訴他你不會去領, 會放在郵局等它自動退回
你不要摸到他寄回來的東西
免得拆開來發現被調包, 還得證明他退的跟你給的不是同一件, 多麻煩
對不起雖然這篇沒什麼營養, 但推文太麻煩了XD
依我看這人腦子根本不清楚, 看了幾個三八奧客凹退貨的blog就自以為可以照著亂凹
看到到「錄影」「存證信函」這幾個好像很威的字眼就想拿來嚇唬人
※ 引述《superjason (黑人)》之銘言:
: 說啥他從頭到尾有開箱錄影及照相 為的是以防到時候走法律途徑
媽啊真可悲, 這是安怎?
我有錄影我超強是吧?
錄影是賣家要做的, 目的是證明放入箱子寄出的確實是這樣東西
買家錄影要幹嘛? 證明確實拿到這件衣服喔, 啊然後勒?
要證明什麼? 請問他從開箱到現在, 有24小時對著那件衣服+箱子+他的雙手錄影嗎?
沒有? 那錄影就連一絲一毫的價值都沒有啊
誰不知道把錄影機關掉再調包就好
: 然後我的材質和縫線看得出來是假貨 不會輕易拉扯就脫線啥的
呃? 所以拆包裝拉脫線了還妄想退?
: and 說我如果有從美國官網買過就知道 啪啦啪啦的.....
: 總而言之就是說 我賣的是盜版 要叫我退錢(他把衣服寄回來)
: 不然就是要走法律途徑 準備寄存證信函
存證信函沒有法律效果, 也不是什麼法律途逕
充其量只是證明他寄了一封蠢信, 而且蠢信的副本備份在郵局裡wwww
我可以體會哭笑不得的心情, 你辛苦了(拍)
--
Tags:
網賣
All Comments

By Freda
at 2011-10-23T03:22
at 2011-10-23T03:22

By Enid
at 2011-10-26T17:19
at 2011-10-26T17:19

By Caroline
at 2011-10-28T06:56
at 2011-10-28T06:56
Related Posts
雅虎拍賣圖片連結空間

By Connor
at 2011-10-19T04:05
at 2011-10-19T04:05
有關露天7-11交貨便運費問題

By Andy
at 2011-10-19T02:07
at 2011-10-19T02:07
代購iphone 4S違反賣場規定?

By Delia
at 2011-10-19T00:33
at 2011-10-19T00:33
瑕疵品1個月半後才回說要退???

By Franklin
at 2011-10-18T23:49
at 2011-10-18T23:49
賣衣服被人說仿冒...

By Emma
at 2011-10-18T13:56
at 2011-10-18T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