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本魯目前自行架設網站經營拍賣,遇到客人要退貨,
在發文前有在ptt與Google爬文過,網路上的資訊都是提到,
依照消保法第19條,「消費者可以在7天之內,向賣家請求退貨、退款,而且不需要說明理由,也不需負擔任何費用。」
但我目前的疑問是,買家去超商取貨時所負擔的運費,是否也包含上述所說的「不需負擔任何運費」
也就是來回運費都得要賣家負擔呢?
還有一個問題是,如果今天請他用郵局寄件退貨(運費80),結果他用黑貓寄件(運費120),那我是否可以拒絕多付那多出的40運費呢?
有勞各位大神解答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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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N9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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