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叫你開我房間的門!! - 顧客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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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美國租的房子 房東剛好是律師
在簽約的合約上 有註明說
房東如果因為正當理由 例如需要修理房子內部
或者其他有事先書面告知的理由(房地產人員要來估價之類)
房東有權力用他的備份鑰匙開門進屋內

在我看來這個案例 房東根本沒錯
就算要告上法庭 頂多只能說他並沒有先書面告知
(雖然我相信在根本沒擬合約甚至簽約的條件下
有敲門就已經算是告知的一種)

這位房客真的太無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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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dwina avatarEdwina2007-03-10
那個房東直接報警來處理就好了,這種無賴真遇到警察,屁
Agnes avatarAgnes2007-03-13
都不敢放一個。如果叫黑道那就是白癡了,反而理虧出問題
Faithe avatarFaithe2007-03-17
我房東有著名在合約裡 美化的說法是....十號以後未繳
房東有權力開門....以免裡面有意外情事發生 (大意是這樣啦)
Wallis avatarWallis2007-03-20
這種澳客才真的請黑的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