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律師洽談之後及本週預定起訴之流程 - 消費者保護
By Regina
at 2009-07-23T00:22
at 2009-07-23T00:22
Table of Contents
目前幾乎99%的下定資料都已經轉交到本人手上
感謝E大幾週以來不眠不休的整理相關資料提供見解
我今天才第一次跟他見面,但真的有被他那紅腫的雙眼給嚇到(驚!!
您真的好好休息一陣吧~
首先,在這裡提醒各位,本人的PTT站內信箱不接受DELL事件
欲報名入團或抽單等與個人資料相關的來信,
諸如此類事項,麻煩請來信 [email protected]
來信請務必配合填寫主旨格式:
類型(小訴或團訴)\姓名(XXX)\訂單編號(TWXXXXXX)\品項機型名稱及數量\
主旨分類(訴求或意見等)
PTT站內信箱僅作為與各團還有團內事務處理相關聯絡用途
從本文發出開始,請務必配合使用上述之信箱來信,
我如果收到不在處理範圍的站內信,之後都是直接略過不受理且不另行通知
請各位務必配合,不便之處先在此跟大家說聲抱歉
接著是目前訴訟團的概況與本週預定達成的進度
在跟各團主揪開會與律師諮詢之後,
將目前的訴訟成員依以下模式分組:
(一)一般集體民事訴訟
(二)小額訴訟或簡易民事訴訟
其中再區分成電匯已匯款、使用信用卡下定、電匯未轉帳等三類
本週預定最少有三團成員最多各4人在週五提出小額訴訟,視工作量而定
但這個目標絕對是最低底線.只會多不會少.
起訴所必要之訴狀內容,目前認為電匯已匯款與使用信用卡下定者
這部份沒有問題,電匯未轉帳者因為是要提起將來給付之訴
訴狀內容必須另行準備,我會想辦法把將來給付之訴的訴狀範本在本週內完成
今天晚上我會完成一份台北團的小額訴狀範本
評估難易度之後再考慮是由我個人獨立完成作業,
或是將部份作業委由之前曾向我報名文書業務協助的鄉民處理後
由我校訂內容.
對所有熱心願意提供任何有形無形幫助的鄉民,本人在此至上最高的謝意
真的非常感謝大家
週四晚上應該就會有鄉民陸續收到由 [email protected]電郵信箱
所寄發的起訴狀檔案,統一檔案格式為PDF,同時信件內會有
除了當事人之外另外三位鄉民的聯絡方式,收到該檔案的四位鄉民
即是一個"起訴小組",小組成員請協調好起訴時間,並回信上述信箱回報結果,
再看是由我本人帶領或是其他方式協助各位完成起訴的動作.
以上是本週預定完成的工作進度.
再來是與法家法律事務所諮詢後,一般集體民事訴訟的部份
原本的初步報價方案,事務所方面原本的報價是委託門檻總台數需超過10台以上
LCD事件暫時不計,
E4300 總數50台以下一個人第一台收5000第二台之後打六折每一台3000
50台~100台一個人第一台收4000,第二台之後打六折每一台2400,
100台以上一個人第一台收3000,第二台之後打六折每一台1800
我個人從一開始的看法就是這樣的計費方式,公平性上有爭議,
且對LCD下定者提訴的效益甚至是負的
所以這次洽詢的時候,特別針對費用分攤的部份
提出希望律師能夠針對我們願意委託他的總人數做階梯式的"總體費用報價"
而究竟一個人該分攤多少費用,讓我們內部用每個人的標的物價值依比例計算(這是舉例)
總之,希望律師對他認為在某個人數下他認為這樣符合成本開總價
而一個人該花多少錢,這應該由一般訴訟團內部透過表決的方式決定
上面這個報價並不是法家法律事務所決定的最終方案,
這次洽詢後事務所方面願意等我們把有意提起一般民事訴訟的鄉民
每個人的每件標的物之價值及其數量還有標的物整體總數及總價值做出統計後,
再提出一個比較合理的報價.
事務所方面唯一確定的原則是,一旦確定要委任,簽約時就必需要支付階段性的費用
這個部份事務所方面的說法是因為過去曾經有過"免費"接受團體訴訟的委任
但就是因為這個委任是免費的,集體訴訟的成員沒有付出成本,
在激情退去後,成員常常會出現怠於參與追蹤不願花時間配合訴訟進度,
甚至人間蒸發不做回應之類等等提告人不急,急死律師的情況.
這類情形,也是我在這個訴訟團開始有規模起來後一直煩惱的.
事務所方面是認為,在付出一定成本代價後,成員為了要驗收成果
自然會追蹤進度,比較不會出現有成員半途抽身或是不配合的情況
就某方面來說確實為了要讓成員對訴訟維持注意力,這個方式幾乎解決了大半的問題
而我個人的經驗,也確實是在提出訴訟後會有很多這類的棘手問題出現,
(其實觀看事發至今消保版的人數消長對此就能有一番體會)
的確這是一個很實際的解決方案之一.
但是怎樣的費用計算合理,我個人認為這方面還有討論的空間
因此,今天我也跟eshew大提過,如果真的要提出委任,
若事務所方面開出的費用及計算方式是我們所不能接受的
法家法律事務所並不會是我們唯一的考量方案,
日內我會開始向其他擅長消保糾紛的事務所接洽
但是我會參考法家法律事務所的模式,以簽約即支付一定費用為原則進行洽談
一方面盡量維持團體訴訟運作的順利,同時也是為了維護參與成員的權利.
最後,由於e大八月份會非常忙碌,無法參與事務性的運作,
但是從現在這個時間點開始,本人會較為密集的向各消保法扶單位團體及事務所等
進行接洽,為了公正及公開性原則,即使我個人每次都有錄音,
每次的對外接洽,都應該要有除了本人之外一名以上的本團成員參與.
所以從現在開始每次要對外面談接洽,本人都會上來募集最少一名鄉民自願陪同前往
若是徵不到人,洽談就只能被迫取消。
希望有意參與的鄉民,能夠盡量主動積極參與事務性運作.
這點也是要靠大家配合,團訟才能走下去,本人在此先跟各位拜託了m(﹍ ﹍)m
以上內容將同步於北區團訟專用BLOG張貼
相關事項討論本人將不用推文方式回應,而會再整理重點後
以張貼新文及BLOG張貼的方式處理,感謝各位
--
感謝E大幾週以來不眠不休的整理相關資料提供見解
我今天才第一次跟他見面,但真的有被他那紅腫的雙眼給嚇到(驚!!
您真的好好休息一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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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報名入團或抽單等與個人資料相關的來信,
諸如此類事項,麻煩請來信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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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小訴或團訴)\姓名(XXX)\訂單編號(TWXXXXXX)\品項機型名稱及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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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果收到不在處理範圍的站內信,之後都是直接略過不受理且不另行通知
請各位務必配合,不便之處先在此跟大家說聲抱歉
接著是目前訴訟團的概況與本週預定達成的進度
在跟各團主揪開會與律師諮詢之後,
將目前的訴訟成員依以下模式分組:
(一)一般集體民事訴訟
(二)小額訴訟或簡易民事訴訟
其中再區分成電匯已匯款、使用信用卡下定、電匯未轉帳等三類
本週預定最少有三團成員最多各4人在週五提出小額訴訟,視工作量而定
但這個目標絕對是最低底線.只會多不會少.
起訴所必要之訴狀內容,目前認為電匯已匯款與使用信用卡下定者
這部份沒有問題,電匯未轉帳者因為是要提起將來給付之訴
訴狀內容必須另行準備,我會想辦法把將來給付之訴的訴狀範本在本週內完成
今天晚上我會完成一份台北團的小額訴狀範本
評估難易度之後再考慮是由我個人獨立完成作業,
或是將部份作業委由之前曾向我報名文書業務協助的鄉民處理後
由我校訂內容.
對所有熱心願意提供任何有形無形幫助的鄉民,本人在此至上最高的謝意
真的非常感謝大家
週四晚上應該就會有鄉民陸續收到由 [email protected]電郵信箱
所寄發的起訴狀檔案,統一檔案格式為PDF,同時信件內會有
除了當事人之外另外三位鄉民的聯絡方式,收到該檔案的四位鄉民
即是一個"起訴小組",小組成員請協調好起訴時間,並回信上述信箱回報結果,
再看是由我本人帶領或是其他方式協助各位完成起訴的動作.
以上是本週預定完成的工作進度.
再來是與法家法律事務所諮詢後,一般集體民事訴訟的部份
原本的初步報價方案,事務所方面原本的報價是委託門檻總台數需超過10台以上
LCD事件暫時不計,
E4300 總數50台以下一個人第一台收5000第二台之後打六折每一台3000
50台~100台一個人第一台收4000,第二台之後打六折每一台2400,
100台以上一個人第一台收3000,第二台之後打六折每一台1800
我個人從一開始的看法就是這樣的計費方式,公平性上有爭議,
且對LCD下定者提訴的效益甚至是負的
所以這次洽詢的時候,特別針對費用分攤的部份
提出希望律師能夠針對我們願意委託他的總人數做階梯式的"總體費用報價"
而究竟一個人該分攤多少費用,讓我們內部用每個人的標的物價值依比例計算(這是舉例)
總之,希望律師對他認為在某個人數下他認為這樣符合成本開總價
而一個人該花多少錢,這應該由一般訴訟團內部透過表決的方式決定
上面這個報價並不是法家法律事務所決定的最終方案,
這次洽詢後事務所方面願意等我們把有意提起一般民事訴訟的鄉民
每個人的每件標的物之價值及其數量還有標的物整體總數及總價值做出統計後,
再提出一個比較合理的報價.
事務所方面唯一確定的原則是,一旦確定要委任,簽約時就必需要支付階段性的費用
這個部份事務所方面的說法是因為過去曾經有過"免費"接受團體訴訟的委任
但就是因為這個委任是免費的,集體訴訟的成員沒有付出成本,
在激情退去後,成員常常會出現怠於參與追蹤不願花時間配合訴訟進度,
甚至人間蒸發不做回應之類等等提告人不急,急死律師的情況.
這類情形,也是我在這個訴訟團開始有規模起來後一直煩惱的.
事務所方面是認為,在付出一定成本代價後,成員為了要驗收成果
自然會追蹤進度,比較不會出現有成員半途抽身或是不配合的情況
就某方面來說確實為了要讓成員對訴訟維持注意力,這個方式幾乎解決了大半的問題
而我個人的經驗,也確實是在提出訴訟後會有很多這類的棘手問題出現,
(其實觀看事發至今消保版的人數消長對此就能有一番體會)
的確這是一個很實際的解決方案之一.
但是怎樣的費用計算合理,我個人認為這方面還有討論的空間
因此,今天我也跟eshew大提過,如果真的要提出委任,
若事務所方面開出的費用及計算方式是我們所不能接受的
法家法律事務所並不會是我們唯一的考量方案,
日內我會開始向其他擅長消保糾紛的事務所接洽
但是我會參考法家法律事務所的模式,以簽約即支付一定費用為原則進行洽談
一方面盡量維持團體訴訟運作的順利,同時也是為了維護參與成員的權利.
最後,由於e大八月份會非常忙碌,無法參與事務性的運作,
但是從現在這個時間點開始,本人會較為密集的向各消保法扶單位團體及事務所等
進行接洽,為了公正及公開性原則,即使我個人每次都有錄音,
每次的對外接洽,都應該要有除了本人之外一名以上的本團成員參與.
所以從現在開始每次要對外面談接洽,本人都會上來募集最少一名鄉民自願陪同前往
若是徵不到人,洽談就只能被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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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也是要靠大家配合,團訟才能走下去,本人在此先跟各位拜託了m(﹍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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