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7天沒取貨 賣家傳訊「將提告」 - 網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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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看到的新聞,不管告不告的成 看起來嚇阻效果很夠阿...

有人知道那兩個法真的有用嗎?

而且東森新聞FB留言處一面倒都是支持賣家
https://imgur.com/a/aY4Ia0v

晚一點我要截影片 把賣家私訊的內容留一份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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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4Y8MwQpes

https://news.ebc.net.tw/news.php?nid=115203

獨/網購紋身貼紙7天沒取貨 賣家傳訊「將提告」!買家超傻眼
2018-06-02 22:10 東森新聞

高雄一名黃小姐男友買紋身貼紙,到超商取貨,因為工作忙錄,貨都到超商七天沒去領,
超商退回物品,接著賣家傳訊給黃小姐男友說要提告,不想被告,得買下商品後再賠償6
百元,黃小姐和男友覺得受威脅,認為不是有七天鑑賞期嗎,不買退回也不行,消費者協
會說如果買了沒告知要取消,賣家確實有提告權益。

▼(圖/東森新聞)


猛男秀刺青貼紙,怎麼摸貼紙就是不會掉,還到浴室搓洗,號稱可以持續黏貼在身上一個
月,看了好心動,到網路上購買、超商取貨,卻因為工作太忙,七天沒領貨,收到賣家要
提告的訊息。

▼(圖/東森新聞)


紋身貼紙買家黃小姐:「我男朋友工作有點忙,所以即便它寄了,電話來、簡訊來,有取
貨通知,他有時候回到家都睡了,他也忘記了,結果就遇到這種店家,是蠻令人傻眼。」

賣家發出的訊息中,就有寫到將以刑法的毀棄損壞,還有民法的受理延遲兩個法條提告,
買家試圖溝通,也跟賣家說會出運費,看能不能再出一次貨,沒想到賣家又發出了一張和
解方式,裡頭三個方案讓買家選,一個是買選購的商品,除了商品費用外,得再付600元
賠償費,另一個選項是不要商品,賠償包裝、運費、人事、律師訴訟費等損失共1000元,
如果不想處理,就會提告求償,不再和解。

▼(圖/東森新聞)


紋身貼紙買家黃小姐:「很困擾,其實很簡單的一件事,不需要搞成這樣子,而且我會覺
得說,我是不是受到威脅。」

買家認為只是買個東西,本來就有七天鑑賞期,就算不拿,退回給賣家,也不至於需要提
告大費周章,不過消費者協會說,賣家確實有提告的權益。

消費者可以享有7天不用任何理由解除權,但享有這個解除權,就要有一定程度責任,超
過7天沒有告知,就必須付違約的責任。消費者協會提醒,購買商品、超商取貨,賣家都
已經提醒要取貨了,如果確認不要買,一定要通知賣家,以書面通知而不是電話取消,避
免糾紛,否則像這回買紋身貼紙,只因為沒拿貨,可能被告,惹上官司。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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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dy avatarHedy2018-06-06
帥呀!老皮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8-06-07
告是一定可以告,會不會起訴是另外一回事(?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8-06-09
取貨也是很簡單的一件事,不需要搞成這樣
Dora avatarDora2018-06-13
告的好
Sarah avatarSarah2018-06-14
民法想求償 要搞自訴隨便賣家弄 刑法還是洗洗睡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8-06-16
朋友說的,有時間下標沒時間取貨,理由真的好棒棒
Steve avatarSteve2018-06-17
很遺憾,這個嚇人的而已,最後結果是也不會去告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8-06-21
這間店是LZS15,推文有,google有人被嚇過 沒理他
嚇10個人只要一個人賠錢,就可以攤平成本的概念XD
Leila avatarLeila2018-06-23
告人沒意見,每個人的權利,但說和解要600/1000就不苟同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8-06-26
今天遇到一個惡意不取貨也不回應的,就用這則新聞中
的法條嚇嚇他說會提告,現在在等看看他會不會回覆XD(
看影片中的簡訊,賣家兩條法條都有錯誤的地方...)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8-06-28
刑法一定告不成 民法 受損的金額大概一百元上下 要六百真
的天方夜譚 不過嚇ㄧ嚇也好 不領貨真的很惡質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8-06-30
買家就吃定你不會為了這個小小運費去告他阿
Liam avatarLiam2018-07-03
希望可以給不取貨的一點教訓,尤其是買客製化的無故不
取貨真的很缺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