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拍商品標價錯誤 消基會:業者仍應出貨 - 消費者保護
By Lily
at 2006-04-25T11:01
at 2006-04-25T11:01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magecandy (magecandy)》之銘言:
: ※ 引述《evilmask (奕之華)》之銘言:
: : 看到網拍商品標價錯誤這件事情
: : 就讓我想到,這樣的情形與實體店面標錯價感覺很像說。
: 我認為消基會有時候也太過頭了
: 保護消費者固然是應該的,但完全不考慮經營者卻是不公平的。
: 今天如果標價錯誤是出於無心。那麼道歉,做點小賠償也就算了。
: 何況明知店家標錯價,呼朋引伴去大量下單。這叫什麼?
嗯...那這樣跟pchome 的講法不就不謀而合?
所謂的「明知故犯」就是這些網路業者拿來堵消費者的嘴的理由
美國法以案例為準 在他們的案例中
的確有"消費者若已知所標價格為誤,則契約無效"的判決
業者就用這樣的理由評斷消費者"趁人之危"
試問
在台灣動不動就有老闆要跳樓 要關門 然後一折大拍賣
他們有哪點立基這麼武斷的說消費者"一定"知道他們標錯價?
加上網路購物到處都是零元促銷 免費送
原價一千多塊可以零元促銷
那買到原價的消費者就是自己活該冤大頭?
: 這和電影裡某個女生喝醉了,開始脫衣服,旁邊的人看了不是幫她遮掩
: 反而呼朋引伴叫大家來看好戲,然後有人好心要幫她批衣服
: 旁邊的反而說 她自己要表演脫衣秀 有的白看幹嘛不看? 有何不同?
是沒什麼不同
可是就像我前面說的
如果這個女生本來就很愛脫衣服給人家看
三天兩頭就叫大家來看她脫衣服 大家本來還會覺得怪
她還說"來唷來唷~~"
那他脫了我們是要幫他遮嗎? 誰知道她是自己愛還是不小心露點?
(題外話...這個比喻讓身為女生的我感到被戲謔....可是我不想戰這個問題)
: 有的人或許會說,有些國外大廠標錯價照樣出貨啊...
: 但那是人家廠夠大,經得起賠。何況賠的錢當成廣告費看得
: 勉強還划算。但很多廠商都很小。一千元的的東西誤標成10元
: 然後被客人訂個10000件 ,你要小廠商怎麼辦?
: 真的出了貨,搞不好就馬上倒閉了。 出貨但店要倒閉,和不出貨只道歉
: 給小禮物,換成你是店家,你選哪一個?
我是店家 我也要選道歉跟賠小禮物
可是我一定會去找出來到底誰犯錯
不是ㄧ而再 再而三的犯錯
一次錯道歉大家會接受
兩次錯大家摸摸鼻子認了
三次錯 那到底要不要做生意?
: 卡神用的至少是制度上的漏洞.但標錯價是漏洞嗎? 有誰敢自問這輩子
: 沒講錯話寫錯字走錯路? 當然了,如果是故意多次用標錯價 來做宣傳
: 那就扺制它,讓它倒。我不反對。畢竟故意標錯和不小心標錯還是有所
: 不同的。
標錯價不是漏洞 但絕對是個錯誤 可以容忍疏忽 但是不能放縱
或許每次出包的是不同商品 不同商家
可是一連這麼多事 是不是就該檢討系統管理上面有所疏失?
在民法上 商家是表意人
表意人和傳達人不同 傳達人是網路平台 也就是pchome yahoo 等
若是傳達人出錯 的確商家可以主張不出貨
但追根究底 不是不出貨就沒事了阿
如果我承租的店面本來天花板破了個洞 下雨就漏水
那我是會去找房東來修 還是就這樣眼睜睜看著顧客在店內淋雨 然後商品泡水?
(好啦~~我承認這個比喻也很爛.....>< )
: 我平均每個月都會遇到一次店家找我錢時數目不對的時候。而裡面大半
: 是店家少算我錢。我是100%會告知店家它們多給了,從來不會想說
: 你敢少算,我就敢多拿. 我認為有的便宜是怎樣也不該佔的。 社會固然
: 很黑暗,但自己不要當了製造黑暗的幫凶.
同意上述
: 消基會就是自認為自己是絕對的正義,結果往往變成了不通人情的酷吏
: 而不自知。前幾天的有機菜農藥事件敗訴就是它們頭次踢到的大鐵板。
: 補充一下. 我是消基會的長久支持者。消費者報導也訂過幾年。
: 畢竟在那個沒有公平會 消保官 水果日報 PTT HATE版的時代
: 只有消基會是站在消費者這邊 ...
對消基會...不予置評
反正這個社會就是做任何事情都會有正反兩極的聲音
--
我個人覺得這件事情不是出不出貨
而是網路消費應該建立一個更完整的機制
惟有建立一個對消費者和商家都有保障的交易平台
並藉制度的建立釐清交易當中的責任歸屬
才不會讓真正的大財團(平台業者)反置身事外
...這是消基會新聞稿給我的感覺
( 題外話...為什麼記者報出來都不是這麼回事? )
--
: ※ 引述《evilmask (奕之華)》之銘言:
: : 看到網拍商品標價錯誤這件事情
: : 就讓我想到,這樣的情形與實體店面標錯價感覺很像說。
: 我認為消基會有時候也太過頭了
: 保護消費者固然是應該的,但完全不考慮經營者卻是不公平的。
: 今天如果標價錯誤是出於無心。那麼道歉,做點小賠償也就算了。
: 何況明知店家標錯價,呼朋引伴去大量下單。這叫什麼?
嗯...那這樣跟pchome 的講法不就不謀而合?
所謂的「明知故犯」就是這些網路業者拿來堵消費者的嘴的理由
美國法以案例為準 在他們的案例中
的確有"消費者若已知所標價格為誤,則契約無效"的判決
業者就用這樣的理由評斷消費者"趁人之危"
試問
在台灣動不動就有老闆要跳樓 要關門 然後一折大拍賣
他們有哪點立基這麼武斷的說消費者"一定"知道他們標錯價?
加上網路購物到處都是零元促銷 免費送
原價一千多塊可以零元促銷
那買到原價的消費者就是自己活該冤大頭?
: 這和電影裡某個女生喝醉了,開始脫衣服,旁邊的人看了不是幫她遮掩
: 反而呼朋引伴叫大家來看好戲,然後有人好心要幫她批衣服
: 旁邊的反而說 她自己要表演脫衣秀 有的白看幹嘛不看? 有何不同?
是沒什麼不同
可是就像我前面說的
如果這個女生本來就很愛脫衣服給人家看
三天兩頭就叫大家來看她脫衣服 大家本來還會覺得怪
她還說"來唷來唷~~"
那他脫了我們是要幫他遮嗎? 誰知道她是自己愛還是不小心露點?
(題外話...這個比喻讓身為女生的我感到被戲謔....可是我不想戰這個問題)
: 有的人或許會說,有些國外大廠標錯價照樣出貨啊...
: 但那是人家廠夠大,經得起賠。何況賠的錢當成廣告費看得
: 勉強還划算。但很多廠商都很小。一千元的的東西誤標成10元
: 然後被客人訂個10000件 ,你要小廠商怎麼辦?
: 真的出了貨,搞不好就馬上倒閉了。 出貨但店要倒閉,和不出貨只道歉
: 給小禮物,換成你是店家,你選哪一個?
我是店家 我也要選道歉跟賠小禮物
可是我一定會去找出來到底誰犯錯
不是ㄧ而再 再而三的犯錯
一次錯道歉大家會接受
兩次錯大家摸摸鼻子認了
三次錯 那到底要不要做生意?
: 卡神用的至少是制度上的漏洞.但標錯價是漏洞嗎? 有誰敢自問這輩子
: 沒講錯話寫錯字走錯路? 當然了,如果是故意多次用標錯價 來做宣傳
: 那就扺制它,讓它倒。我不反對。畢竟故意標錯和不小心標錯還是有所
: 不同的。
標錯價不是漏洞 但絕對是個錯誤 可以容忍疏忽 但是不能放縱
或許每次出包的是不同商品 不同商家
可是一連這麼多事 是不是就該檢討系統管理上面有所疏失?
在民法上 商家是表意人
表意人和傳達人不同 傳達人是網路平台 也就是pchome yahoo 等
若是傳達人出錯 的確商家可以主張不出貨
但追根究底 不是不出貨就沒事了阿
如果我承租的店面本來天花板破了個洞 下雨就漏水
那我是會去找房東來修 還是就這樣眼睜睜看著顧客在店內淋雨 然後商品泡水?
(好啦~~我承認這個比喻也很爛.....>< )
: 我平均每個月都會遇到一次店家找我錢時數目不對的時候。而裡面大半
: 是店家少算我錢。我是100%會告知店家它們多給了,從來不會想說
: 你敢少算,我就敢多拿. 我認為有的便宜是怎樣也不該佔的。 社會固然
: 很黑暗,但自己不要當了製造黑暗的幫凶.
同意上述
: 消基會就是自認為自己是絕對的正義,結果往往變成了不通人情的酷吏
: 而不自知。前幾天的有機菜農藥事件敗訴就是它們頭次踢到的大鐵板。
: 補充一下. 我是消基會的長久支持者。消費者報導也訂過幾年。
: 畢竟在那個沒有公平會 消保官 水果日報 PTT HATE版的時代
: 只有消基會是站在消費者這邊 ...
對消基會...不予置評
反正這個社會就是做任何事情都會有正反兩極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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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覺得這件事情不是出不出貨
而是網路消費應該建立一個更完整的機制
惟有建立一個對消費者和商家都有保障的交易平台
並藉制度的建立釐清交易當中的責任歸屬
才不會讓真正的大財團(平台業者)反置身事外
...這是消基會新聞稿給我的感覺
( 題外話...為什麼記者報出來都不是這麼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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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therine
at 2006-04-28T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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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orothy
at 2006-05-02T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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